民事诉讼驳回起诉适用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11:28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分,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假如不满意申述条件的,受理法院能够驳回当事人的申述恳求,驳回申述恳求后当事人能够进行更正,那么民事诉讼驳回申述适用条件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民事诉讼驳回申述的适用条件
榜首、原告的诉讼恳求没有现实根据
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述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九条的规则,必须有清晰的诉讼恳求,且该诉讼恳求应有具体的现实、理由支撑。但立案庭在受理案子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说的“现实”作实质性的检查,该“现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况,与经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现实未必共同。根据“谁建议、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职责对自己的诉讼恳求所根据的现实供给根据加以证明,不然应承当晦气的法令成果。
第二、原告的诉讼恳求没有法令根据
只要有法令根据的诉讼建议,人民法院才干予以维护,没有法令上的支撑,法院则必定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例如原告的诉讼恳求超越了被告依法应承当的职责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令维护,其超越部分的诉讼恳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当某种职责,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当他种职责的。
第三、原告过错地建议法令关系
过错建议法令关系是指原告在申述时提出的诉讼恳求与案子现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令关系。因为当事人不可能都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子现实的法令关系性质难以确定,一般是以常理以为而向法院提申述讼,因此不可避免提出过错的法令关系建议;这种过错的法令关系建议将因案子自身现实根据与诉讼恳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定败诉,其诉讼恳求必定被驳回。
第四、原告超越诉讼时效提申述讼
关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榜首百八十八条之一百九十九条均有具体的规则,即“当事人超越诉讼时效期间申述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间断、间断、延伸事由的,判定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榜首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间断、间断的事由由法令规则,当事人约好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抛弃无效。
二、裁决驳回申述与判定驳回诉讼恳求的差异
1、点评目标及成果不同。驳回申述是对程序含义的诉权作出的点评,驳回诉讼恳求是对实体含义上的诉权(又称胜诉权)的点评;在审判实践中,驳回诉讼恳求的案子须将庭审进程悉数完毕,而驳回申述的案子,即便有些已进行了开庭审理,因其处理的便是程序问题,所以庭审进程不用彻底走完。
2、适用法条及景象不同。驳回申述适用的条件是当事人的申述不契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则和第124条规则的不予受理景象的,但原告仍坚持其申述要求的;驳回诉讼恳求适用于当事人的申述契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则,但其所供给的根据不能证明自己的恳求,其申述缺少胜诉的根据。
3、文书处理方式不同。驳回申述适用裁决的方式,驳回诉讼恳求适用判定的方式;
4、适用法令不同。驳回申述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恳求程序法、实体法均可适用。
三、法院裁决驳回申述后能否再申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中的相关规则:能够再申述。
法令根据:《定见》第142条:裁决不予受理、驳回申述的案子,原告再次申述的,假如契合申述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然,假如你对一审法院的“驳回申述裁决”不服,能够就该裁决上诉。
法令根据:《定见》第18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榜首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决有过错的,应在吊销原裁决的一起,指令榜首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榜首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述裁决有过错的,应在吊销原裁决的一起,指令榜首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民事诉讼驳回申述的适用条件”问题进行的回答,法院驳回当事的提起的诉讼时,首要的景象包含诉讼没有现实根据、诉讼超越时效、受理法院没有管辖权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民事诉讼驳回申述的适用条件
榜首、原告的诉讼恳求没有现实根据
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述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九条的规则,必须有清晰的诉讼恳求,且该诉讼恳求应有具体的现实、理由支撑。但立案庭在受理案子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说的“现实”作实质性的检查,该“现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况,与经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现实未必共同。根据“谁建议、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职责对自己的诉讼恳求所根据的现实供给根据加以证明,不然应承当晦气的法令成果。
第二、原告的诉讼恳求没有法令根据
只要有法令根据的诉讼建议,人民法院才干予以维护,没有法令上的支撑,法院则必定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例如原告的诉讼恳求超越了被告依法应承当的职责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令维护,其超越部分的诉讼恳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当某种职责,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当他种职责的。
第三、原告过错地建议法令关系
过错建议法令关系是指原告在申述时提出的诉讼恳求与案子现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令关系。因为当事人不可能都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子现实的法令关系性质难以确定,一般是以常理以为而向法院提申述讼,因此不可避免提出过错的法令关系建议;这种过错的法令关系建议将因案子自身现实根据与诉讼恳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定败诉,其诉讼恳求必定被驳回。
第四、原告超越诉讼时效提申述讼
关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榜首百八十八条之一百九十九条均有具体的规则,即“当事人超越诉讼时效期间申述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间断、间断、延伸事由的,判定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榜首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间断、间断的事由由法令规则,当事人约好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抛弃无效。
二、裁决驳回申述与判定驳回诉讼恳求的差异
1、点评目标及成果不同。驳回申述是对程序含义的诉权作出的点评,驳回诉讼恳求是对实体含义上的诉权(又称胜诉权)的点评;在审判实践中,驳回诉讼恳求的案子须将庭审进程悉数完毕,而驳回申述的案子,即便有些已进行了开庭审理,因其处理的便是程序问题,所以庭审进程不用彻底走完。
2、适用法条及景象不同。驳回申述适用的条件是当事人的申述不契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则和第124条规则的不予受理景象的,但原告仍坚持其申述要求的;驳回诉讼恳求适用于当事人的申述契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则,但其所供给的根据不能证明自己的恳求,其申述缺少胜诉的根据。
3、文书处理方式不同。驳回申述适用裁决的方式,驳回诉讼恳求适用判定的方式;
4、适用法令不同。驳回申述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恳求程序法、实体法均可适用。
三、法院裁决驳回申述后能否再申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中的相关规则:能够再申述。
法令根据:《定见》第142条:裁决不予受理、驳回申述的案子,原告再次申述的,假如契合申述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然,假如你对一审法院的“驳回申述裁决”不服,能够就该裁决上诉。
法令根据:《定见》第18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榜首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决有过错的,应在吊销原裁决的一起,指令榜首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榜首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述裁决有过错的,应在吊销原裁决的一起,指令榜首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民事诉讼驳回申述的适用条件”问题进行的回答,法院驳回当事的提起的诉讼时,首要的景象包含诉讼没有现实根据、诉讼超越时效、受理法院没有管辖权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