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合同债权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23:33
合同债款合同债款,是指根据合同联系,一方当事人能够向对方当事人恳求给付的权力。合同债款与物权不同,合同债款是根据当事人两边之间缔结有用合同联系而存在。合同债款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款人关于给付标的物或许债款人的给付行为并无分配力。更重要的是,合同债款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其他人难以知悉。这是合同相对性准则的杰出表现。合同债款的根本特色有哪些呢?接下因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
一、合同债款是恳求权
合同联系是具有特定性的法令联系,债款人在债款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分配给付客体,也不能直接分配债款人的给付行为,更不许直接分配债款人的人身,只能经过恳求债款人为给付到达自己的意图。就此看来,合同债款为恳求权。但合同债款与恳求权并非同一概念,由于从恳求权方面看,除合同债款的恳求权以外,尚有不当得利返还恳求权、无因办理的恳求权、侵权赔偿损失恳求权、物上恳求权、人格权的恳求权等;从合同债款自身调查,除恳求权以外,尚有挑选、处置、革除等权能。
二、合同债款是给付受领权
权力的根本思想在于将某种利益在法令上归属于或人,合同债款的实质内容,便是有用地受领债款人的给付,将该给付归属于债款人。
三、合同债款是相对权
合同联系具有相对性,合同债款人仅得向合同债款人恳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恳求给付。但相对性准则在现代合同法上已有所突破,如在由第三人实行的合同中,合同债款人有权恳求第三人为给付;租借权已物权化,具有肯定性;期房债款因挂号存案而有肯定效能等。
四、合同债款具有相等性
合同债款具有相对性,没有排他性,因而对同一客体可建立多个合同债款,而且不管发作先后均以平等位置并存。在债款人产业被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执行又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时,依债款人的总产业数额,在数个债款人之间按各个债款数额的份额分配。但租借权因其物权化而有优先性,期房债款因其挂号存案而具有优先性。
合同债款具有恳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完成、处置权能和坚持力,所谓恳求力,是指在债款人违约时,债款人得向法院诉请实行的效能。所谓执行力,是指债款人依其给付之诉获得确认判定后,得恳求法院对债款人为强制执行的效能。所谓依法自力完成,是指在合同债款遭到损害或阻碍,情事急切而又不能及时请示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债款人自行救助,拘谨债款人,扣押其产业的效能。所谓处置权能,是指抵消、革除、债款让与和设定债款质权等决议债款命运的效能。所谓坚持力,是指在债款人主动或受法令的强制而提出给付时,债款人得保有该给付的效能。
具有上述效能的债款为彻底债款,最利于债款的完成,到达债款人的合同意图。不过,在有的情况下,债款会短缺某项效能,例如,债款因罹于诉讼时效而使其恳求力减损;某画家不实行其为乙画像的责任时很难被强制执行;某公司被宣告破产时无处置破产产业之权。短缺某项效能的债款叫做不彻底债款。法令对彻底债款与不彻底债款的维护力度、装备准则不尽相同。例如,不安抗辩权准则用于维护未届清偿期的合同债款,而不得适用于已届清偿期的债款;不法损害条件未成果的附中止条件的债款,被课以信任利益的赔偿损失,但不实行已罹诉讼时效的债款时却不发生法令责任。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