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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病假工资及疾病救济费的计算基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02:09

企业员工病假薪酬及疾病救济费的给付,以员工休工前6个月的平均薪酬为核算基数(不含奖赏薪酬、各项补助),仍依照《劳保法令》规则的接连工龄及计发份额计发。按此计发的病假薪酬最高不得超越同期企业平均薪酬的150%。疾病救济费不得高于同期企业平均薪酬的70%,不得低于当地日子困难补助规范。
[详见辽宁省劳动厅关于调整企业员工部分稳妥福利待遇付出方法的告诉(1996年10月14日辽劳字[1996]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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