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08:41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子自售出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收效时止的物业管理。那么,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有束缚力吗?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1、开发商是怎样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
前期的物业企业一般都是开发商的部属企业。《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矩了,住所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经过招投标的方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许住所规划较小的,经物业地点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赞同,能够选用协议方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这条规矩在必定程度上遏止了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商的裙带关系。
2、前期物业服务公司的选聘条件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矩:“……对建设单位延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许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替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矩:“前期物业服务合 同能够约好期限;可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收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停止。”由此,业主入住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 前,业主们也是能够招聘新的物业服务公司的,条件是须先建立业主委员会。推举业主委员会,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 赞同。业主委员会建立后,能够依据法定规矩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定合法有用的物业服务合同。
3、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有束缚力吗
虽然业主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签定中,但业主有必要受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束缚。由于,开发商有权挑选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而且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现已约好有前期物业管理的事项。所以业主在签定了购房合同后实践上便是认可了开发商缔结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从第三点能够看出,业主前期有必要受物业管理合同的束缚。因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业主与物业管理不好工作就能够防止,避免丢失自己额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