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温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什么条件和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23:31

有一些在温州的购房者,自己并没有借款买房的计划,因而觉得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存在里边太浪费了,便想知道能否将账户中的钱从中提取出来。本次听讼网小编便协助各位购房者去了解一下相关内容。住宅公积金的提取是有约束的,依照相关规则应该具有下列条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温州住宅公积金的提取有什么条件和手续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住宅公积金的提取是有约束的,依照相关规则应该具有下列条件:
(一)员工所在单位和员工自己每月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
(二)契合《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则:
1、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其间“购买”是指员工买下住宅,具有所购住宅的所有权,住宅可所以公有住宅、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缔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处理机关、城市规划处理机关等部分同意缔造住宅;“翻建”是指对住宅悉数撤除、另行规划、从头缔造住宅;“大修”是指需求触动或拆换住宅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求悉数撤除住宅。
2、员工离休、退休的
3、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络的
4、出境久居的
5、归还购房借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份额的
7、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
二、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请求,单位审阅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契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宅公积金个人提取批阅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员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批阅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树立住宅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批阅。公积金中心完结批阅和录入事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批阅表上加盖公积金批阅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员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批阅的公积金个人提取批阅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转账凭据”,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处理转账事务,公积金中心将员工请求提取的住宅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根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交给员工。
期望各位温州的购房者在看过本文之后能够从中了解到该怎么从公积金账户中将公积金从中提取出来,不过各位购房者在提取时也要多留意提取的条件,避免形成不必要的费事。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温州住宅公积金的提取有什么条件和手续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