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时效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12:26
离婚申述书是引申述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令文书,申述书的书写需求依照必定的格局书写,一起要在现实及理由部分将成婚的时刻,婚后的状况,及不能再保持夫妻联系的理由写清楚。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相应的材料,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一、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申述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二)军婚诉讼
非武士对武士提出的离婚诉讼,假如武士一方为非文职武士,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离婚诉讼两边当事人都是武士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榜首,夫妻两边都是武士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第二,夫妻两边有一方是武士的,武士对非武士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第三,夫妻两边中有一方是文职武士的,即戎行文职干部的,非武士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寓居地统辖;
第四,夫妻两边中有一方对错文职武士,即现役武士的,非武士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地点地人民法院统辖。
(三)涉外诉讼
1、在国内成婚并久居国外的华裔,如久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订立地法院统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订立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终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2、在国外成婚并久居国外的华裔,如久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统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终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3、中国公民一方寓居在国外,一方寓居在国内,不管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统辖。如国外一方在寓居国法院申述,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统辖;
4、中国公民两边在国外但未久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许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二、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时效问题
(一)提起吊销婚姻恳求的时刻。
《婚姻法》第十一条:
1、因钳制成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刻。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恳求损害赔偿的时刻。
《婚姻法解说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
以上便是小编为咱们收拾的有关问题进行的回答。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有必要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联系,即两边有必要是合法爱人,其他联系不能提申述讼离婚.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申述
(一)一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二)军婚诉讼
非武士对武士提出的离婚诉讼,假如武士一方为非文职武士,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离婚诉讼两边当事人都是武士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榜首,夫妻两边都是武士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被告地点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第二,夫妻两边有一方是武士的,武士对非武士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第三,夫妻两边中有一方是文职武士的,即戎行文职干部的,非武士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寓居地统辖;
第四,夫妻两边中有一方对错文职武士,即现役武士的,非武士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地点地人民法院统辖。
(三)涉外诉讼
1、在国内成婚并久居国外的华裔,如久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订立地法院统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订立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终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2、在国外成婚并久居国外的华裔,如久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统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终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3、中国公民一方寓居在国外,一方寓居在国内,不管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统辖。如国外一方在寓居国法院申述,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统辖;
4、中国公民两边在国外但未久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许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二、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时效问题
(一)提起吊销婚姻恳求的时刻。
《婚姻法》第十一条:
1、因钳制成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刻。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恳求损害赔偿的时刻。
《婚姻法解说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
以上便是小编为咱们收拾的有关问题进行的回答。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有必要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联系,即两边有必要是合法爱人,其他联系不能提申述讼离婚.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