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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把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9 03:57

欠债还钱是不移至理的工作,但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欠款后,往往会以各种各校的理由拖欠债款,这时候债权人通常会申述公司,诉讼完毕后公司通常是被履行人,那么能否把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失期被履行人?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能不能把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失期被履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失期被履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则》
第六条记载和发布的失期被履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含:
(一)作为被履行人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一致社会信誉代码(或安排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许负责人名字;
(二)作为被履行人的自然人的名字、性别、年纪、身份证号码;
(三)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职责和被履行人的实行状况;
(四)被履行人失期行为的详细景象;
(五)履行根据的制造单位和文号、履行案号、立案时刻、履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以为应当记载和发布的不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期被履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期被履行人名单库,并经过该名单库一致向社会发布。
各级人民法院能够根据各地实际状况,将失期被履行人名单经过报纸、播送、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法予以发布,并能够采纳新闻发布会或许其他方法对本院及辖区法院施行失期被履行人名单准则的状况定时向社会发布。
二、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职责
1、因运营差错向法人承当民事补偿职责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运营活动,承当民事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运营活动,给别人形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当民事职责。
法人承当对第三人职责后,能够追偿有差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补偿职责。
典型的案例如:签定、实行合同渎职发生的补偿职责
2、法定代表人因独自或许一起危害单位产业或许承当的民事侵权法令职责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则:“公民、法人因为差错危害国家的、团体的产业,危害别人产业、人身的,应当承当民事职责。”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则:“二人以上一起侵权形成别人危害的应当承当连带职责”。
3、因违法行为而遭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
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假如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景象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当职责外,还能够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则,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分...。(63.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罚款的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62.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许其别人选用罚款、拘留制裁办法,必须经院长同意,另行制造民事制裁决定书。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能不能把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失期被履行人”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说,公司作为被履行人时,能够将法定代表人列入失期被履行人名单。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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