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认定效力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01:20
【电子合同效能】电子合同确认效能需注意的问题
1.在实践中,两边均予认可的电子依据,其打印件应当作为依据确认。因为,当事人的供认性陈说自身就可以作为依据确认,而这种供认性陈说又可被电子依据的内容所印证。
2.如当事人只提交打印稿,而原件已从电脑中永久删去的,除对方认可,该打印稿不行作为定案依据,因为底子无法判别是否便是原件。这时,不能以对方举不出反证而承认该依据有用。
3.对有争议的电子依据,应先核对其电子签名,如相符,应确认系具有该电子签名的人所收发。因为,电子签名便是代表各人身份的电子符号,如私家印章一般,自己应当有保管职责,即便为别人盗用,也应对好心相对人承当职责。
4.因为电子体系的专业技术性太强,如运用共用资源的非注册用户或电脑“黑客”侵袭等就应另当别论。因而,对电子依据的取证将十分重要。现在,只能向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调查和依据保全,查明对电子依据有无修改,再确认收发件网址与时刻等。必要的情况下,应当引进专家判定准则,即由专门机构和专家对技术上的问题进行认证判定,以确保最大极限的公平合理性。
1.在实践中,两边均予认可的电子依据,其打印件应当作为依据确认。因为,当事人的供认性陈说自身就可以作为依据确认,而这种供认性陈说又可被电子依据的内容所印证。
2.如当事人只提交打印稿,而原件已从电脑中永久删去的,除对方认可,该打印稿不行作为定案依据,因为底子无法判别是否便是原件。这时,不能以对方举不出反证而承认该依据有用。
3.对有争议的电子依据,应先核对其电子签名,如相符,应确认系具有该电子签名的人所收发。因为,电子签名便是代表各人身份的电子符号,如私家印章一般,自己应当有保管职责,即便为别人盗用,也应对好心相对人承当职责。
4.因为电子体系的专业技术性太强,如运用共用资源的非注册用户或电脑“黑客”侵袭等就应另当别论。因而,对电子依据的取证将十分重要。现在,只能向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调查和依据保全,查明对电子依据有无修改,再确认收发件网址与时刻等。必要的情况下,应当引进专家判定准则,即由专门机构和专家对技术上的问题进行认证判定,以确保最大极限的公平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