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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手续(北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18:29

补领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手续(北京)
一、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掉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区县非机动车挂号站请求补领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二、区县非机动车挂号站在受理请求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处理结束。
三、人力小三轮车牌证收取1.2元/套,人力小三轮车行驶证收取0.5元/本,人力货运三轮车牌证收取55元/套,人力货运三轮车行驶证收取5元/本,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收取55元/套,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收取5元/本。
四、非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非机动车挂号请求表》;
(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三)补领非机动车号牌的,还需回收非机动车行驶证。非机动车行驶证丢掉的,非机动车所有人需在《非机动车挂号请求表》内注明。
(四)补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的,请求人须到原核发牌证的非机动车挂号站收取、填写《非机动车挂号请求表》,交回原行驶证(行驶证同时丢掉的,需在请求表内注明),刊出原号牌、行驶证,按注册挂号手续补领新牌、证。
(五)补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的,请求人须持残疾人证、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到原核发牌证的非机动车挂号站收取、填写《非机动车挂号请求表》,经查验车辆合格后,补发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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