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证据认定有什么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03:38
假如自己以强奸罪去报案的话,一般在收集依据方面,首要便是对方的精液和体液,这个是最直接能够收集到,而且能够证明对方身份的依据,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强奸罪依据确定有什么构成要件
确定强奸罪的依据是多方面的,如现场留传物,嫌疑人的毛发、精斑,留在违法场所中的嫌疑人体液的物品如床布、擦洗物,受害人的内裤等,都能够提交给公安机关。也能够直接报案,由公安机关勘测现场,收集依据,对被害人进行包含提取阴道拭子、咬痕上的唾液等在内的法医鉴定。
构成要件
客体
该罪侵略的客体是妇女人的不行侵略的权力(又称贞节权),即妇女依照自己的毅力决议合理性行为的权力。违法对象是一切女人。
客观方面
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
(1)强奸罪客观上有必要具有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抵挡、不敢抵挡、不知抵挡状况或使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抵挡的状况而乘机施行奸污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法,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法,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纳殴伤、绑缚、堵嘴、卡脖子、按倒等损害人身安全或许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抵挡的手法。
所谓钳制手法,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要挟、威吓,到达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抵挡的手法,钳制的中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抵挡,然后完成强行奸污的意图。既能够直接对妇女进行要挟,也能够经过第三者进行要挟,既能够是口头钳制,也能够是书面钳制,既能够以暴力进行要挟,如持刀钳制,也能够以非暴力进行要挟,如以揭露隐私、破坏声誉相钳制。需求留意的是,使用教养联系、从属联系、职务权力等与妇女发作性交的,不能一概视为强奸。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这种特定联系进行钳制而使妇女不敢抵挡,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联系。
所谓其他手法,是指选用暴力、钳制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抵抗或许不能抵抗的手法,具有与暴力、钳制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法有:用酒灌醉或许药物麻醉的办法强奸妇女;使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假充妇女的老公或许情夫进行强奸,使用妇女患沉痾之机进行强奸;形成或使用妇女处于孤立无助的状况进行强奸;冒充看病强奸妇女;安排使用会道门、邪教安排或许使用迷信奸污妇女等。
违反妇女毅力
(2)须违反妇女毅力
违反妇女毅力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可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抵抗”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仅仅判别是否违反妇女毅力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违法分子在施行强奸时所选用的手法和所形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此被害妇女对违法行为的抵挡方式和其他表现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悍然不顾进行剧烈的抵挡;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许乞求,抵挡不明显;有的则左顾右盼,没有进行抵挡,等等。所以,不能简略地以被害妇女其时有无抵挡表明,作为确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抵挡或许抵挡表明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差异。
确定是否违反妇女毅力,也不能以被害妇女风格好坏来区分。假如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许钳制手法强行与生活风格欠好的妇女发作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主体
该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人,但在共同违法状况下,妇女唆使或许协助男人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片面方面
该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而且具有奸污的意图。是指违法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作性交的行为。假如违法分子不具有奸污意图,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意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违法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毅力的精神病人或有严峻发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论违法分子采纳什么手法和被害妇女是否表明“赞同”或“抵挡”,都应视为违反妇女毅力,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赞同与之发作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的确不知道妇女是芳华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作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的确不知道妇女患有较细微的发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许在女方自动要求下与之发作性交行为的,不宜以违法论处。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要构成强奸罪的话,那首要自己是违反了妇女的志愿,假如在之前妇女赞同的话,可是由于产生矛盾之后对方诬害自己说违反了志愿,这种状况是不需求承当强奸罪的,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强奸罪依据确定有什么构成要件
确定强奸罪的依据是多方面的,如现场留传物,嫌疑人的毛发、精斑,留在违法场所中的嫌疑人体液的物品如床布、擦洗物,受害人的内裤等,都能够提交给公安机关。也能够直接报案,由公安机关勘测现场,收集依据,对被害人进行包含提取阴道拭子、咬痕上的唾液等在内的法医鉴定。
构成要件
客体
该罪侵略的客体是妇女人的不行侵略的权力(又称贞节权),即妇女依照自己的毅力决议合理性行为的权力。违法对象是一切女人。
客观方面
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
(1)强奸罪客观上有必要具有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抵挡、不敢抵挡、不知抵挡状况或使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抵挡的状况而乘机施行奸污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法,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法,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纳殴伤、绑缚、堵嘴、卡脖子、按倒等损害人身安全或许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抵挡的手法。
所谓钳制手法,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要挟、威吓,到达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抵挡的手法,钳制的中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抵挡,然后完成强行奸污的意图。既能够直接对妇女进行要挟,也能够经过第三者进行要挟,既能够是口头钳制,也能够是书面钳制,既能够以暴力进行要挟,如持刀钳制,也能够以非暴力进行要挟,如以揭露隐私、破坏声誉相钳制。需求留意的是,使用教养联系、从属联系、职务权力等与妇女发作性交的,不能一概视为强奸。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这种特定联系进行钳制而使妇女不敢抵挡,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联系。
所谓其他手法,是指选用暴力、钳制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抵抗或许不能抵抗的手法,具有与暴力、钳制相同的强制性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法有:用酒灌醉或许药物麻醉的办法强奸妇女;使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假充妇女的老公或许情夫进行强奸,使用妇女患沉痾之机进行强奸;形成或使用妇女处于孤立无助的状况进行强奸;冒充看病强奸妇女;安排使用会道门、邪教安排或许使用迷信奸污妇女等。
违反妇女毅力
(2)须违反妇女毅力
违反妇女毅力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可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抵抗”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仅仅判别是否违反妇女毅力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违法分子在施行强奸时所选用的手法和所形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此被害妇女对违法行为的抵挡方式和其他表现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悍然不顾进行剧烈的抵挡;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许乞求,抵挡不明显;有的则左顾右盼,没有进行抵挡,等等。所以,不能简略地以被害妇女其时有无抵挡表明,作为确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抵挡或许抵挡表明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差异。
确定是否违反妇女毅力,也不能以被害妇女风格好坏来区分。假如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许钳制手法强行与生活风格欠好的妇女发作性行为的,仍应以强奸罪论处。
主体
该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人,但在共同违法状况下,妇女唆使或许协助男人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片面方面
该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而且具有奸污的意图。是指违法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作性交的行为。假如违法分子不具有奸污意图,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意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违法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以明知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毅力的精神病人或有严峻发呆的人而与之性交的人,不论违法分子采纳什么手法和被害妇女是否表明“赞同”或“抵挡”,都应视为违反妇女毅力,构成强奸罪;对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妇女在精神病没有发作期间赞同与之发作性交行为的,不构成强奸罪;对的确不知道妇女是芳华型精神病患者,在妇女的勾引下与之发作性交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对的确不知道妇女患有较细微的发呆症,在女方自愿或许在女方自动要求下与之发作性交行为的,不宜以违法论处。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要构成强奸罪的话,那首要自己是违反了妇女的志愿,假如在之前妇女赞同的话,可是由于产生矛盾之后对方诬害自己说违反了志愿,这种状况是不需求承当强奸罪的,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