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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23:11

消费税是我国现行流通税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它与增值税相互合作,在增值税遍及调理的基础上发挥特别调理的功用。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为了到达必要的调控力度,消费税的税负水平较高,最高的税率到达50%,其税收担负不只足以左右普通百姓的消费行为,而且关系到企业的运营状况和赢利水平,对消费税进行税收谋划是当时企业财务工作中值得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交税规划的税收谋划
从国际上看,消费税的征收规划有两种挑选,一种是广泛课征于消费范畴,既包含对日子消费资料的课征,也包含对出产消费资料的课征;既有少量约束消费的产品,也有人民日子的必需品。另一种是挑选部分消费品进行课征,通常是少量约束消费的日子消费品。不同国家对征收规划的挑选取决于国家赋予消费税的职能及本国的税制结构。我国现行消费税是与增值税合作而来的,在增值税遍及调理的基础上,发挥要点调理的功用。因而,消费税的征收规划比较窄,只是约束在11类产品中。这11类应税消费品别离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宝贵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烟火、汽油、柴油、轿车轮胎、摩托车、小轿车。假如企业期望从源头上节税,无妨在出资决策的时分,就避开上述消费品,而挑选其他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流通税及所得税方面有优惠办法的产品进行出资。如:高级摄像机、高级组合音响、裘皮制品、移动电话、装修资料等。在市场前景看好的状况下,企业挑选这类项目出资,也能够到达躲避消费税税收担负的目的。
二、消费税计税根据的税收谋划
进行消费税的税收谋划时,在计税根据方面大有文章可做。现形准则规则:消费税的核算办法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对实施从价定率办法核算应交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假如包装物连同产品出售,不管包装物是否独自计价,也不管管帐上怎么处理,包装物均应并入出售额中计征消费税。但假如包装物并未伴随产品出售,而是借给购货方周转运用,只是收取包装物押金的话,只需此项押金在规则的时刻内(一般为一年)退回,能够不并入出售额核算交税。因而,企业能够考虑在状况答应时选用出借包装物的办法,一方面有助于削减计税根据,下降税收担负,另一方面在偿还押金之前,企业能够占有这部分押金的利息。
例如:某企业出售产品100件,每件价格500元,其间含木质包装箱价款50元,假如连同包装物同时出售,出售额为50000元。若消费税税率为10%,应纳消费税税额为5000(50000×10%=5000)元。假如企业不将包装物伴随消费品出售,而选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办法,规则要求购货方在6个月内交还,就能够节税427.35[50×100÷(1 17%)=427.35]元,实践交税4572.65(5000-427.35)元,此外企业还能够从银行获得这5000元押金所孽生的利息。
三、交税环节的税收谋划
国际上开征消费税的国家,消费税的征收多在零售环节,这一方面表现了这一税种重在调理消费的目的,另一方面较少占用出产运营者的周转资金,有助于减轻出产运营者的担负。而我国的消费税除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课税以外,其他应税消费根本在产制环节课税。这样的规则主要是从便利征管的视点考虑的,因为在产制环节交税人户数较少,征管目标清晰,便于操控税源,下降征管本钱。可是产制环节毕竟不是产品完成消费曾经最终一个流通环节,在这个环节之后还存在着批发、零售等若干个流通环节,这在客观上为交税人挑选必定的办法节税供给了或许。交税人能够选用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出售公司再以正常价格对外出售,因为消费税主要在产制环节征收,交税人的税收担负会因而减轻许多。下面,试举一例加以阐明:某酒厂出产的粮食白酒,正常出产环节的价格为每箱150元,适用消费税税率为25%,应纳消费税为37.5元,假使该厂分设独立核算的经销部,向经销部供货时价格定为每箱80元,则实践交纳消费税仅为20元,企业能够节税17.5元。现在,这种做法在出产烟、酒、化妆品、摩托车、小轿车的职业里得到了较为遍及的运用。不过,这儿提示交税人:出产厂家向经销部出售应税消费品时,只能适度压低价格,假如压低的起伏过大,就归于税法所称“价格显着偏低”的状况,税务机关能够行使对价格的调整权。此外,这种行为的性质归于避税,它会因为反避税条款的树立而无法再持续运用。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对我国榜首轿车集团公司及上海大众轿车有限公司等大型轿车出产企业的消费税征收环节进行了调整,由在出产环节对厂商课税,改为推延至经销环节,并对其分设的经销公司课税。
四、兼营行为的税收谋划
兼营多种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应当别离核算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出售额、出售数量。未别离核算的,或许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出售的,一概从高适用税率。例如某公司既出产运营化妆品,又出产运营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别离为30%、8%,假如该公司不别离核算出售额,则税务机关一概按化妆品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假如该公司将化妆品与护肤护发品组成成套消费品出售,悉数出售额也要适用30%的税率,这显然会加剧护肤护发品的税收担负。因而,交税人应该加强管帐核算,做到帐目清楚,避免遭受不必要的丢失。此外,交税人在进行出售策划的时分,应留意消费品的组合问题,没有必要成套出售的,不宜选用这种出售办法。
五、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谋划
现行消费税对出口应税消费品规则了优惠办法,只需交税人出口的的消费品,不是国家制止或约束出口的货品在出口环节均能够享用退(免)税的待遇,意在鼓舞交税人尽量扩大出口规划。从节税的视点动身,交税人应该想方设法开辟国际市场,为本企业追求尽或许多的合理利益。
此外,在出口产品因质量等问题被退货的状况下,仍然存在在必定的节税时机。税法中有这样的规则:由交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处理免税后发作退关,或许国外退货,退回进口时予避免税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暂不处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出售时,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消费税。从上述规则中,咱们或许发现这中心蕴藏着资金的时刻价值-利息。在货品出口到退货及退款之间,一方面交税人在免税和补税的距离中,交税人又占有了税款的时刻价值。
六、以外汇结算的应税消费品的税收谋划
交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消费品时,应按外汇市场牌价折合成人民币出售额今后,再按公司核算应交税额。人民币折合率既能够选用结算当天的国家外汇牌价,也能够选用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一般来说,外汇市场动摇越大,挑选折合率进行节税的必要性越大。假如能以较低的人民币汇率核算应交税额,关于企业显然是十分有利的。例如:某企业某年12月15日获得40万美元出售额,12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为1美元:8.2元人民币,12月15日的外汇牌价为1美元:8.3元人民币。假如选用当月1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为3280000元;假如选用结算当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为3320000元。两种办法相比较,前者比后者计税根据少40000元人民币。不过,这儿需求提示交税人,税法中规则,汇率的折算办法一经确认,一年内不得随意变化。因而,在挑选汇率折算办法的时分,需求交税人对未来的经济形势及汇率走势作出恰当的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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