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医院死亡,家属怎样维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4:29
患病住院是常事,患者都期望自己能够病者住院,健康出院。近期网上也经常呈现医院治死人的新闻,医院死人是常事,可是假如是由于医院差错的医疗行为导致患者逝世,那么医院就应该对死者担任。死者的家族应该怎样维权?
事例实情:
自称“黄国忠”的医院分担医疗纠纷的副院长。九江新媒网3月23日音讯,近来,江西省修水县市民陈东海向记者求助,称其52天的儿子因细微咳嗽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求诊,次日打点滴时医院工作人员未给婴儿做皮试,不久便呈现危情而逝世。陈先生表明医院不供认“皮试”有差错,并且情绪十分恶劣。3月15日下午,记者在医院查询时,自称分担医疗纠纷的副院长黄某叫嚣记者多管闲事且爆粗口。
婴儿入院医治逝世
小孩父亲陈先生称,本年1月23日,小孩有些细微咳嗽,便于当全国午带着小孩来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师通过问询查看后,以为婴儿或许是急性支气管炎,需求住院一星期,为此,他便办理了入院手续。
陈先生称,当全国午医师给婴儿做了皮试后无反常,就进行了点滴打针。1月24日上午8时许,医师过来问询婴儿病况,传闻婴儿有点拉肚子,便表明需求加点药,随后护理过来打点滴,可是并没有对婴儿进行皮试。不久,婴儿就呈现异常,经抢救无效于当天逝世。医院以为婴儿逝世不在院方,而陈先生和家人却对医师未对婴儿进行皮试就直接点滴表明质疑。陈先生以为在抢救过程中都是实习生,操作过程或许存在不标准,导致了婴儿逝世。“找了医院洽谈,对方只给2万元,其他不论,让我们一家十分愤慨。”陈先生说。
3月15日下午,记者伴随陈先生来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该院医务科的卢副主任承受了采访。据其介绍,陈先生的小孩确实是在他们医院逝世,可是家族所说的由于医院未做皮试所造成的,医院是不认可的。由于婴儿头天入院时现已做了皮试,按医学常理,住院期间第二天打相同的点滴,患者是不需求再做皮试的。
对此,陈先生表明第二天医师加了药怎么解说?卢副主任解说,医师加的的药并不是抗生素类,对患者并无影响。
副院长:记者多管闲事
就在记者采访时,一名自称“黄国忠”的医院分担医疗纠纷的副院长走进调停室。传闻记者来意后,黄副院长表明此事现已在走司法程序,所以医院暂时不承受采访。
家族陈东海表明,他们并没有进行司法程序,为什么给“两万元的补偿”。黄副院长宣称,他们之所以给钱,是县里领导要求的,他们不给不可,并宣称记者跑过来是“多管闲事。”
记者表明,患者家族有权知道本相,医院有承受监督的职责,对此,黄副院长十分激动,称“记者是最坏的,比县里领导还坏,你们录下来,我就这样说。”“假如社会没有记者,社会不是这个姿态,全国就和平多了。”
事例剖析:
医疗行为是指以疾病的防备,患者身体情况的掌握和疚病原因以及障害的发现,病况和障害医治以及因疾病引起的苦楚的减轻,患者身体及精力情况的改进等为意图对身心所做的诊查医治行为。简而言之,医疗行为就是以医治疾病为意图的确诊医治行为。很明显,上述案子中的对婴儿做的皮试,打点滴等一系列行为都归于医疗行为。家族能够恳求对婴儿的遗体进行尸检,依据尸检成果断定婴儿逝世的原因与医院的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假如存在因果关系就能够依据《侵权职责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治疗活动中遭到危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差错的,由医疗机构承当补偿职责。向医院恳求补偿。
事例实情:
自称“黄国忠”的医院分担医疗纠纷的副院长。九江新媒网3月23日音讯,近来,江西省修水县市民陈东海向记者求助,称其52天的儿子因细微咳嗽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求诊,次日打点滴时医院工作人员未给婴儿做皮试,不久便呈现危情而逝世。陈先生表明医院不供认“皮试”有差错,并且情绪十分恶劣。3月15日下午,记者在医院查询时,自称分担医疗纠纷的副院长黄某叫嚣记者多管闲事且爆粗口。
婴儿入院医治逝世
小孩父亲陈先生称,本年1月23日,小孩有些细微咳嗽,便于当全国午带着小孩来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师通过问询查看后,以为婴儿或许是急性支气管炎,需求住院一星期,为此,他便办理了入院手续。
陈先生称,当全国午医师给婴儿做了皮试后无反常,就进行了点滴打针。1月24日上午8时许,医师过来问询婴儿病况,传闻婴儿有点拉肚子,便表明需求加点药,随后护理过来打点滴,可是并没有对婴儿进行皮试。不久,婴儿就呈现异常,经抢救无效于当天逝世。医院以为婴儿逝世不在院方,而陈先生和家人却对医师未对婴儿进行皮试就直接点滴表明质疑。陈先生以为在抢救过程中都是实习生,操作过程或许存在不标准,导致了婴儿逝世。“找了医院洽谈,对方只给2万元,其他不论,让我们一家十分愤慨。”陈先生说。
3月15日下午,记者伴随陈先生来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该院医务科的卢副主任承受了采访。据其介绍,陈先生的小孩确实是在他们医院逝世,可是家族所说的由于医院未做皮试所造成的,医院是不认可的。由于婴儿头天入院时现已做了皮试,按医学常理,住院期间第二天打相同的点滴,患者是不需求再做皮试的。
对此,陈先生表明第二天医师加了药怎么解说?卢副主任解说,医师加的的药并不是抗生素类,对患者并无影响。
副院长:记者多管闲事
就在记者采访时,一名自称“黄国忠”的医院分担医疗纠纷的副院长走进调停室。传闻记者来意后,黄副院长表明此事现已在走司法程序,所以医院暂时不承受采访。
家族陈东海表明,他们并没有进行司法程序,为什么给“两万元的补偿”。黄副院长宣称,他们之所以给钱,是县里领导要求的,他们不给不可,并宣称记者跑过来是“多管闲事。”
记者表明,患者家族有权知道本相,医院有承受监督的职责,对此,黄副院长十分激动,称“记者是最坏的,比县里领导还坏,你们录下来,我就这样说。”“假如社会没有记者,社会不是这个姿态,全国就和平多了。”
事例剖析:
医疗行为是指以疾病的防备,患者身体情况的掌握和疚病原因以及障害的发现,病况和障害医治以及因疾病引起的苦楚的减轻,患者身体及精力情况的改进等为意图对身心所做的诊查医治行为。简而言之,医疗行为就是以医治疾病为意图的确诊医治行为。很明显,上述案子中的对婴儿做的皮试,打点滴等一系列行为都归于医疗行为。家族能够恳求对婴儿的遗体进行尸检,依据尸检成果断定婴儿逝世的原因与医院的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假如存在因果关系就能够依据《侵权职责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治疗活动中遭到危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差错的,由医疗机构承当补偿职责。向医院恳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