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律师刑事诉讼代理与民事诉讼代理及刑事辩护的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12:56
律师刑事诉讼署理与民事诉讼署理及刑事辩解的联系
(一)刑事诉讼署理与民事诉讼署理的联系
刑事诉讼署理与民事诉讼署理都属诉讼署理,但二者又有很大不同。首要表现在:榜首,署理的目标不同。刑事诉讼署理的是自诉案子的自诉人、公诉案子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署理的是民事或经济案子的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第二,署理案子的性质不同。刑事诉讼署理的是刑事案子;民事诉讼署理的是民事案子或经济案子;第三,适用的法令不同。刑事诉讼署理适用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署理适用的是民事实体法和民事诉讼法。第四,署理的内容与结果不同。刑事诉讼署理围绕着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所发生的结果直接触及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诉讼署理围绕着两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确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力义务联系。
(二)刑事诉讼署理与刑事辩解的差异
两者都属刑事诉讼的领域,但又有不同:榜首,署理的目标不同。刑事诉讼署理的目标是自诉案子的自诉人、公诉案子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刑事辩解协助的目标是刑事案子的被告人。第二,署理的意图不同。刑事诉讼署理是协助公民行使控诉的权力,要求人民法院追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刑事辩解的意图,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不受或遭到较轻的处分。第三,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位置不同,刑事诉讼署理律师受委托人署理权限的限制,没有独立的诉讼位置;而刑事辩解律师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有独立的诉讼位置。 
获取相关协助请咨询怒江刑事辩解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