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什么基本要求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20:15
离婚,是指爱人两边在生计期间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免除婚姻联系的法律行为。其基本要求有四个方面:一是在时刻上,离婚只能发作于爱人两边生计期间,如有一方逝世或被宣告逝世,则不存在离婚;二是在主体上,离婚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两边自己行使。即只要夫妻才干提出离婚,任何人都不能对别人的婚姻联系提出离婚建议;三是离婚的条件,应该是有合法婚姻联系存在,不合法同居联系,或以诈骗、招摇撞骗等手法获得结婚证的无效婚姻,不能按离婚来免除;四是离婚有必要契合法定离婚条件,实行法定的离婚程序,才干发作法律效力。
两边自愿离婚,在产业和子女抚育方面获得共同的定见,有必要两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办理机关请求离婚挂号。请求时,应持户口、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婚姻挂号机关依法对离婚请求进行检查,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契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挂号,发给离婚证,刊出结婚证,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起免除夫妻联系。
两边尽管自愿离婚,但因产业切割或子女抚育没有获得共同定见,或是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向被告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对两边要通过调停,如调停无效,则以判定方法处理。
两边自愿离婚,在产业和子女抚育方面获得共同的定见,有必要两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办理机关请求离婚挂号。请求时,应持户口、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婚姻挂号机关依法对离婚请求进行检查,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契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挂号,发给离婚证,刊出结婚证,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起免除夫妻联系。
两边尽管自愿离婚,但因产业切割或子女抚育没有获得共同定见,或是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可直接向被告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对两边要通过调停,如调停无效,则以判定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