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商品房买卖中有哪些欺骗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1:42
商品房生意跟其他生意比较,价格更高因而人们更需求留心,略微不小心就有或许会遇到诈骗的状况。在商品房生意的时分也有或许会被别人诈骗别人的行为,这时要特别区别,那么,商品房生意中有哪些诈骗行为?听听听讼网梁平律师给出的具体意见。
商品房生意中有什么诈骗行为
开发商在商品房生意中诈骗顾客的首要体现:
(一)广告夸张、虚伪,误导顾客
一些开发商在言语表述和图标上缩短物业项目与市中心的实践间隔;用低“起价”做钓饵;美化、配套设备宣扬严峻失实;有的所需资金没有执行,有的规划底子未获同意。
(二)合同违约,许诺不实现
合同违约,许诺不实现的状况比方,延期交房,按合同约好能够退房,实践上却难以实现;擅自改变规划,有门的没门了,游泳池变成停车场,严峻影响居民生活。
(三)面积恣意“缩水”、“涨水”
所谓“涨水”便是面积增大,可是增大的面积不是开发商好意送给你的,而是房地产开发商强买强买的一种手法。
(四)产权证难处理
开发商或因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历,或因违法、违规开发运营,拿不到政府同意的手续、证件,而以各种托言回绝或延迟处理产权证,致使顾客虽可使用房子,却无法转让。
怎么防备商品房生意危险
(一)慎重对待出售人员的宣扬
为了订单背面的提成,出售人员会使出“浑身解数”,请购房者一定要慎重剖析出售人员的促销手法,不要因为一时头脑发热而被“套牢”。
(二)交钱之前请三思还能够挑选及时脱身,这个时分开发商或出售公司无权要求或申述购房者付出钱款。
(三)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
尽管许多楼盘都要求购房者签定《商品房认购书》,但从法律上讲,签定《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房子生意的必经程序,购房者能够争夺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生意合同》及合同悉数附件(包含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洽谈,两边达到一致意见后直接签定《商品房生意合同》。
(四)把“钓饵”写进《商品房认购书》
出售人员往往会以“优惠价格”、“保存房号”等钓饵诱惑购房者签定《商品房认购书》,但有时终究难以实现。购房者签定《商品房认购书》的意图恰恰在于出售人员的这些“钓饵”,为了避免口说无凭,主张购房者将这些内容清晰写入《商品房认购书》,并清晰约好一旦这些约好不能实现的结果。
(五)约好《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
因为签定《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没有清晰,《商品房生意合同》的许多条款都没有清晰,许多不确定性要素都或许导致难以签定《商品房生意合同》,例如请求借款不被同意等,因而有必要约好“退出”条款,以确保在自己没有差错的时分能够随时“退出”。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的总结,相信你对此已有根本的知道,期望经过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并作出正确的决议。最终假如你还有什么具体问题需求咨询,能够上网在线咨询听讼网,咱们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你回答。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