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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04:54
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想要及时、有效地搜集依据的进程,就得清楚一些注意事项。那么医疗纠纷取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医疗事故危害赔偿需求哪些依据
一、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依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应提交主体挂号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挂号机关出具的工商挂号清单、社团法人挂号证等。
3、当事人称号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作后曾有改变的,应提交改变挂号材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榜首次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含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两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建立的依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危害的现实发作的依据。
1、医师确诊证明或伤残证明;
2、医疗事故判定委员会的判定陈述或相关的医学文献材料、医疗专家定见。
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组织就医疗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差错承当举证责任。
五、有详细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核算清单。
医疗纠纷取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发作医疗纠纷时,患者首要要有搜集依据的认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材料当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进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组织没有任何理由回绝或延迟患者合法要求。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材料及其他依据时,医院、患者两边都应一起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存的,还应由医疗组织告诉采供血组织派员参与。牢记复印和封存全部能复印和封存的材料,并由医疗组织加盖证明印记。
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查验并充分行使自己挑选查验组织和查验人员的权力。
5、如案子即将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请求依据保全或调查取证。由于患者能复印的病历材料是有限的,而医院有些病历材料的编撰不需经患者签字承认,敏捷对全部病历材料采纳保全办法,能够避免病历材料被篡改。
6、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举证责任,但患者也不该消沉等候,应尽量搜集有利于自己的全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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