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门市部怎样核算才能取得节税效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15:33出产企业为扩展出售,常自设门市部出售本厂产品,门市部能够采纳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两种方式,独立核算时,能够请求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或小规模交税人。那么,企业门市部怎样核算才干获得节税作用呢?
事例:
假定在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交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由于增值税是对产品增值额征收,因而企业门市部确定为一般交税人时,在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两种方式下,税负是持平的。此刻门市部应缴增值税为:增值额×17%.独立核算时,如门市部请求确定小规模交税人,则此刻门市部应缴增值税为:出售额×4%.假定在两种情况下,应缴增值税额持平,则:增值额×17%=出售额×4%,改换后得增值率=23.5%.
也就是说,产品增值率为23.5%时,企业门市部确定为一般交税人和小规模交税人税负相同,增值率大于23.5%时,企业门市部确定为小规模交税人节税;增值率小于23.5%时,企业门市部确定为一般交税人节税。
当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税率13%时,同理,假定:增值额×13%=出售额×4%,改换后得:增值率=30.8%.
也就是说,产品增值率为30.8%时,企业门市部确定为一般交税人和小规模交税人税负相同,增值率大于30.8%时,企业门市部确定为小规模交税人节税,增值率小于30.8%时,企业门市部确定为一般交税人节税。
而企业门市部在实践运营中,出售产品增值率一般小于23.5%,因而,企业门市部独立核算确定为小规模交税人时,税负较重;非独立核算与独立核算确定为一般交税人时,节税作用相同。
假定甲公司一起是消费税交税人,依据消费税税收政策规定,交税人经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出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门市部对外出售额或许出售数量交纳消费税,则甲公司门市部非独立核算时,门市部出售部分应缴消费税=门市部出售额×消费税税率;公司门市部独立核算时,门市部出售部分应缴消费税:甲公司对门市部出售额×消费税税率。通常情况下,门市部出售额>甲公司对门市部出售额,因而,门市部独立核算能节税,对企业发展有利。
可见,出产企业仅仅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时,其门市部确定为一般交税人节税作用好,更合算;出产企业一起仍是消费税交税人时,门市部只要独立核算,才干获得杰出节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