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消费税刻不容缓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21:15近期,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半个月内两次上调引发热议。一些人对消费税“两连涨”表明不解。对此有专家表明,在我国资源环境的对立日益突出,污染管理使命日益艰巨的情况下,经过进步消费税来按捺成品油消费过快增加,应是情理之中。
理性来看,专家所言不无道理。上海财大胡怡建教授以为,成品油作为重要资源,既是出产资料,又是消费品。油价跌落,对出产企业降低成本是有利的,但关于引导燃油消费是晦气的。在方针规划上,应当把两者区别开来:在出产范畴彻底与世界接轨,油价该降多少就降多少;在消费范畴则需求一些对冲手法,让油价保持在合理水平,不能过低。
消费税变革作为深化财税变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就现已清晰。进步成品油消费税并非“心血来潮”,而是势在必行。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级消费品归入征收规模,不管油价涨跌与否,成品油消费税都是进步的趋势。
但成品油消费税半个月内两次上调,却不只忽然并且缺少“税收法定”根据,天然要引发“热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立法”,十八届四中全会着重“依法治国”。假如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很多工作就难免堕入盲目,即便利国利民,也显得兵出无名,难以得到广泛认同。比方事关民众“钱袋子”的消费税,现在还没有人大立法,沿袭的仍是那个“暂行法令”。尽管从程序上来说,经国务院同意,由财税部分发布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方针,是契合法令规定的,但并不契合税收法定准则,也不契合“完善立法”和“依法治国”精力。
应当指出,“暂行”是一时的不是永久的。这样的税收法令,尽管是税收主体的“权柄”,却不是交税主体的“崇奉”。很难在公民与国家之间,树立良性的税收系统。只要人大的立法才干令公民“心服口服”,只要将各类税收真实上升到法令层面,才干令公民敬仰,才干让变革深化,才干使市场经济在开展与完善中有法可依。进步成品油消费税,甚至变革其它消费税,都应做到立法先行。这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也是大众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