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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婚后拆迁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20:52
一方婚前房子拆迁所得补偿,属夫妻一起财产吗?本案焦点:老公的房子拆迁补偿,妻子提出切割要求
【实在案情】
林X(男)1998年1月承继母亲留传的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房子一套。2001年4月,林X与萧X(女)挂号成婚,夫妻两人寓居在此房子中。2003年5月该房子由于城市改建被拆迁,拆迁人直接交给林X一个56万元的拆迁款存款。2003年8月,林X从银行取出36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一套,自己为房子产权人,其他20万元存款一向未动用。由于剩下20万拆迁金钱的运用和分配,夫妻之间争持不断。2004年10月,妻子提出离婚诉讼,要求与林X免除婚姻关系的一起,依法切割该商品房和20万元拆迁款。林X称购买该商品房交纳的房款及20万元都是个人拆迁款,应属其个人财产,不能切割。萧X对林X称该商品房是用其婚前拆迁款购买的说法不予认可,坚持称是用夫妻一起存款购买。
【实在判定】
法院经审理以为,林X与萧X成婚后,置办商品房一套,林X辩称该商品房交纳的金钱是其用个人拆迁款购买的,可是,未向法院供给满足的依据证明该现实,虽然有一张存折能够反映林X取出了36万元,但证明不了该36万元取走后的用处便是支付了诉争商品房的房款。所以,该商品房应认定为夫妻一起财产,应当予以切割。本案诉争的20万元存款,从存款的时刻上能够证明系林X拆迁补偿所得,萧x无权切割。
法院判定:
1、房子归被告林X一切,依照商品房市场价,林X给付原告萧X20万元补偿款,
2、拆迁款20万元归林X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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