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1-3-43)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08:26
下列哪一选项归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则、具有简易程序特色的内容?()
A.原告申述或被告辩论时要向法院供给清晰的送达地址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作合同胶葛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停
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能够少于30天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子时,审判安排一概选用独任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过错。《简易程序规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则,当事人应当在申述或许辩论时向人民法院供给自己精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许捺印承认。据此可知,该规则是简易程序中的规则,而非《民事诉讼法》的直接规则,不符合题意。
选项B过错。《简易程序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则,下列民事案子,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停:(一)婚姻家庭胶葛和承继胶葛;(二)劳务合同胶葛;(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联系较为清晰的损害赔偿胶葛;(四)宅基地和相邻联系胶葛;(五)合伙协议胶葛;(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胶葛。据此可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作合同胶葛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停,是《简易程序规则》中的规则,而非《民事诉讼法》中的直接规则,不符合题意。
选项C过错。《民诉解说》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则,适用简易程序案子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认,也能够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允许,但不得超越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辩论的,人民法院可在征得其赞同的基础上,合理确认辩论期间。据此可知,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超越15日,该规则是《民诉解说》中的直接规则,而非《民事诉讼法》中的直接规则,不符合题意。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则,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子,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A.原告申述或被告辩论时要向法院供给清晰的送达地址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作合同胶葛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停
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能够少于30天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子时,审判安排一概选用独任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过错。《简易程序规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则,当事人应当在申述或许辩论时向人民法院供给自己精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许捺印承认。据此可知,该规则是简易程序中的规则,而非《民事诉讼法》的直接规则,不符合题意。
选项B过错。《简易程序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则,下列民事案子,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停:(一)婚姻家庭胶葛和承继胶葛;(二)劳务合同胶葛;(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联系较为清晰的损害赔偿胶葛;(四)宅基地和相邻联系胶葛;(五)合伙协议胶葛;(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胶葛。据此可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作合同胶葛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停,是《简易程序规则》中的规则,而非《民事诉讼法》中的直接规则,不符合题意。
选项C过错。《民诉解说》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则,适用简易程序案子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认,也能够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允许,但不得超越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辩论的,人民法院可在征得其赞同的基础上,合理确认辩论期间。据此可知,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超越15日,该规则是《民诉解说》中的直接规则,而非《民事诉讼法》中的直接规则,不符合题意。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则,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子,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