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票据可以挂失止付及如何办理挂失业止付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00:39
【问】哪些收据能够挂失止付?怎么处理挂赋闲止付手续?
【回答】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署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丢失,能够由失票人告诉付款人或许署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署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丢失,不得挂失止付。
能够挂失止付的收据因丢失、被盗等原因此丢失的,失票人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三联挂失止付告诉书。挂失止付告诉书应记载以下事项:收据丢失的时刻、地址、原因;收据的品种、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称号、收款人称号;挂失止付人的名字、经营场所或许居处以及联系方式,并加盖预留银行签章,向银行请求挂失止付。短缺上述记载事项的,银行不予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据法》的规则,失票人应在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在收据丢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公示催告,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前和失票人在请求公示催告前,收据已经由付款人好心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请求,付款银行也不再承当付款的职责,由此给收据权利人形成的丢失,应由失票人自行担任。
【回答】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署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丢失,能够由失票人告诉付款人或许署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署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丢失,不得挂失止付。
能够挂失止付的收据因丢失、被盗等原因此丢失的,失票人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三联挂失止付告诉书。挂失止付告诉书应记载以下事项:收据丢失的时刻、地址、原因;收据的品种、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称号、收款人称号;挂失止付人的名字、经营场所或许居处以及联系方式,并加盖预留银行签章,向银行请求挂失止付。短缺上述记载事项的,银行不予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据法》的规则,失票人应在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在收据丢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公示催告,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前和失票人在请求公示催告前,收据已经由付款人好心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请求,付款银行也不再承当付款的职责,由此给收据权利人形成的丢失,应由失票人自行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