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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结束时保证金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12:14
在许多时分,假如咱们触犯了一些法令,那么可能会进行拘留,一般情况下满意条件能够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在完毕之后,咱们的保证金应该怎样进行处理?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取保候审完毕时保证金的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背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则的,取保候审完毕的时分,凭免除取保候审的告诉或许有关法令文书到银行收取交还的保证金。
法院作出判定后,取保候审即完毕。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免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有必要出具“免除取保候审告诉书”。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则或许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则的景象之一的,在免除取保候审的一起,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交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议交还保证金的,应当通过严厉审阅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担任人同意,签发《交还保证金决议书》。
3、公安机关决议交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免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一起,告诉指定的银即将保证金如数交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交还保证金决议书》上签字或许盖章。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取回途径:
被告人或许他们的亲属凭“免除取保候审告诉书”直接到银行收取交还的保证金,不用在找公安机关。
凭“有关法令文书”也能够到银行收取交还的保证金。“有关法令文书”是指能够证明案子现已完毕的法令文书。包含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议书》、人民法院的《判定书》、《裁定书》。
不予退回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法令职责:
1、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背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则,对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或许私行没收、交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追查直接职责人员和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的职责。
2、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背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则,对决议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收取保证金后,疏于监督管理,或许无故间断对案子的侦办,放纵犯罪嫌疑人的,按照有关规则对直接职责人员和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移用或许以其他任何方法并吞保证金的,按照有关规则对直接职责人员和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需求及时偿还,一般情况下会有关法令文书到银行收取交还的保证金,假如相关的机关违背国家规则,不返还保证金的话,那么会对相关的人员进行处分,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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