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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沧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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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开始日期是指,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的日期。居民身份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核算方法如: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75年12月30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5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应为2005.3.27-2025.3.27。公民出生日期为闰年2月29日的,在核算周岁时,遇到非闰年以3月1日为满周岁。
  2003年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经过的《居民身份证法对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作出了具体规则,规则如下:
  1、16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十年、二十年、长时间
  2、16-2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26-4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4、46周岁以上的公民发给长时间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5、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请求收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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