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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03:28

乡村养老保险l参保规模和目标本市辖区内村办团体企业、联户、户办企业、村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农场林场(以下简称村企业)的员工以及下列厦门市非乡镇户口的公民:(一)镇政府招聘的员工;(二)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民办教师、义务兵;(三)个别经...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乡村养老保险的参保目标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乡村养老保险
l参保规模和目标
本市辖区内村办团体企业、联户、户办企业、村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农场林场(以下简称村企业)的员工以及下列厦门市非乡镇户口的公民:
(一)镇政府招聘的员工;
(二)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民办教师、义务兵;
(三)个别经营者;
(四)其他务农者、务工者。
前款第(二)(三)(四)项公民的投保年纪为20周岁至59周岁。
l投保人缴费须知
(一)补助目标和缴费份额:
1、同一团体安排的投保人,均有权享用该团体的补助;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和特困户的团体补助可高于其他投保人。
2、村企业对员工及其他人员的团体补助,应按员工月工资总额的17%提取,提取的团体补助在税前列支。个人应按自己月工资总额的3%交纳养老保险费。
(二)交纳方法和规范:
1、月交纳:按月交纳规范最低为10元,每添加2元为一层次,按月交纳养老保险费的,由投保人地点团体统一安排交纳;按月交纳养老保险费的,投保人可根据收入的进步或下降,经地点区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承办组织同意,变化交纳层次。
2、阶段性交纳:阶段性交纳规范最低为1000元,每添加200元为一层次;阶段性交纳养老保险费的,投保人能够在若干年内缴一次,也能够在任何一年内缴一次或屡次。
交纳层次的挑选和团体补助的份额由投保人和地点团体视经济状况而定。
(三)其他规则:
1、投保人迁往外地的,可将其名下的养老保险费堆集总额转至其迁入地,迁入地未实施养老险准则的,可将其名下的养老保险费堆集总额交还自己;
2、投保人被招工、招干、提干的,其养老保险联络可转入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组织。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乡村养老保险的参保目标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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