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发放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12:17现在全国许多当地都已进入高温时节,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便是高温补助。那么在发放高温补助这笔费用时,要注意些什么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高温补助发放注意事项及其他相关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1、气温达37℃以上,下午暂停野外施工
日最高气温到达39℃以上,当日应当中止野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野外露天作业时刻不得超越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野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纳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接连作业时刻,而且不得组织野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妈妈作业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组织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气候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作业。
3、作业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气候下作业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职业病确诊组织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依法请求工伤确定。劳动者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岗位上因中暑逝世或许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视为工伤,享用工伤保险待遇。
4、“清凉饮料”不能抵补助
除了发放高温补助,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作业和室内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免费供给契合食品安全规范的清凉饮料,但供给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补助。依照《关于高温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则,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补贴,并在薪酬清单中列明详细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补贴的发放记载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状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状况,由用人单位承当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