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10:54
在债务胶葛中,债务人经过其亲朋或许朋友搬运产业或许共有其他产业时,债权人能够在原被履行人的根底是追加被履行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加被履行人需求提出书面请求,那么追加被履行人的请求书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请求人:周XX,男,汉族,出生于XXXX年4月7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开江县靖安乡高洞村*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302319770407XXX,联系电话:1366223XXX
被请求人:王XX,男,汉族,出生于XXXX年10月6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大竹县城西乡九盘村*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30291952100XX
被请求人:潘XX,女,汉族,出生于XXXX年2月10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大竹县城西乡九盘村*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302919550210XX
被请求人:王XX,男,汉族,出生于XXXX年6月17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大竹县城西乡九盘村*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172420060617XXX
请求事项:
请求追加被请求人王XXX、潘XX、王XX为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2014)大竹执字第152号的被履行人。
事实与理由:
请求人与甘XX民间假贷胶葛一案,经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2013)大竹民初字第1782号民事判定书,判定被告甘XX在判定收效后十日归还请求人周长伟告贷40000元,并从2013年5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告贷基准利率的四倍核算告贷利息直至付清时止,案子受理费和产业保全费合计1240 元,由被告甘XX承当。
被告甘XX之夫王XX遗留了一套为坐落大竹县沿海洛卡庄园XX栋11-2号住宅,现请求人已向大竹县人民法院请求履行该房子,已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的规则:被请求人王XX、潘XX、王XX都有承继该房子的权力,因而,请求人特向贵院请求追加被请求人王XX、潘XX、王XX为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2014)大竹执字第152号的被履行人,望同意!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请求人:
年 月 日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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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周XX,男,汉族,出生于XXXX年4月7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开江县靖安乡高洞村*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302319770407XXX,联系电话:1366223XXX
被请求人:王XX,男,汉族,出生于XXXX年10月6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大竹县城西乡九盘村*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30291952100XX
被请求人:潘XX,女,汉族,出生于XXXX年2月10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大竹县城西乡九盘村*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302919550210XX
被请求人:王XX,男,汉族,出生于XXXX年6月17日,农村居民,户籍地四川省大竹县城西乡九盘村*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172420060617XXX
请求事项:
请求追加被请求人王XXX、潘XX、王XX为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2014)大竹执字第152号的被履行人。
事实与理由:
请求人与甘XX民间假贷胶葛一案,经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2013)大竹民初字第1782号民事判定书,判定被告甘XX在判定收效后十日归还请求人周长伟告贷40000元,并从2013年5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告贷基准利率的四倍核算告贷利息直至付清时止,案子受理费和产业保全费合计1240 元,由被告甘XX承当。
被告甘XX之夫王XX遗留了一套为坐落大竹县沿海洛卡庄园XX栋11-2号住宅,现请求人已向大竹县人民法院请求履行该房子,已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的规则:被请求人王XX、潘XX、王XX都有承继该房子的权力,因而,请求人特向贵院请求追加被请求人王XX、潘XX、王XX为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2014)大竹执字第152号的被履行人,望同意!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请求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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