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吉林出生收养子女申报户口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2 01:40关于吉林出世收养子女申报户口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申报重生婴儿入户。
申报重生婴儿随父或随母挂号常住户口,可持如下证明资料比及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处理:
1、婴儿《出世医学证明原件;
2、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收养子女入户
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挂号方法收养未落户子女入户,收养人可持如下证明资料比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请求处理:
1、区县(自治县、市)以上民政收养挂号机关出具的《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的住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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