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1 01:53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方针怎么规则的?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土地增值税方针的告诉》 (财税〔2015〕5号)规则: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则,非公司制企业全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子权属搬运、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一、本告诉所称全体改建是指不改动原企业的出资主体,并继承原企业权力、责任的行为。
二、依照法律规则或许合同约好,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兼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出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子权属搬运、变更到兼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三、依照法律规则或许合同约好,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出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子权属搬运、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子进行出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子权属搬运、变更到被出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方针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六、企业改制重组后再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申报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应以改制前获得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付出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则交纳的有关费用,作为该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所付出的金额"扣除。企业在重组改制进程中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疆土管理部门同意,国家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再转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申报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应以该宗土地作价入股时省级以上(含省级)疆土管理部门同意的评价价格,作为该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所付出的金额"扣除。处理交税申报时,企业应供给该宗土地作价入股时省级以上(含省级)疆土管理部门的同意文件和同意的评价价格,不能供给同意文件和同意的评价价格的,不得扣除。
七、企业按本告诉有关规则享用相关土地增值税优惠方针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房产、国有土地权证、价值证明等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