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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如何,可以反悔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1 23:54
咱们知道,假如当事人之间发作民事争议的,能够恳求公民调停委员会要求调停,假如调停成功的,能够签定调停协议书。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公民调停协议书的效能怎么,能够反悔吗的内容,期望对您有用。
依据《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公民调停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则》,经公民调停委员会调停达到的、有民事权利责任内容,并由两边当事人签字或许盖章的调停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自己的责任,不得私行改变或许免除调停协议。
一般情况下经公民调停委员会调停达到调停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能够再向法院申述。可是假如该调停协议经过法院承认有用后,则当事人不能再就原胶葛向法院申述。
相关法令可参阅: 《公民调停委员会安排法令》第九条 公民调停委员会掌管下达到的调停协议,当事人应当实行。 经过调停,当事人未达到协议或许达到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能够恳求底层公民政府处理,也能够向公民法院申述。 
《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调停法》第三十三条 经公民调停委员会调停达到调停协议后,两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能够自调停协议收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起向公民法院请求司法承认,公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停协议进行检查,依法承认调停协议的效能。 
公民法院依法承认调停协议有用,一方当事人回绝实行或许未悉数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公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公民法院依法承认调停协议无效的,当事人能够经过公民调停方法改变原调停协议或许达到新的调停协议,也能够向公民法院提申述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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