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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仿冒行为的法律规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00:51
在一个较为完善的商场中,经营者之间进行竞赛是推进商场开展的动力,竞赛能够促进价值规律的完成,也有利于完成宏观调控,并能够使顾客获得质优价廉的产品。可是,因为竞赛的实质在于追逐赢利,完成利益的最大化,因而,为获取更多的买卖时机,获得商场优势,一些经营者便采取了不正当的竞赛行为,冒充与仿冒便是其间较为杰出的一种。对此我国《反不正当竞赛法》已有规则,可是,已有的规则较为准则,实践中怎么判别、确定一种行为是否是冒充或仿冒的则不是很明晰。一、仿冒行为的法定概念、特征和构成条件(一)仿冒行为的法定概念仿冒行为是指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赛行为。1.《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五条第(-)项规则:私行运用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或许运用与闻名产品近似的称号、包装、装潢,形成和别人的闻名产品相混杂,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闻名产品。2.《关于制止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赛行为的若干规则》(国家工商总局第33号令)明确规则: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赛行为,是指违背《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则,私行将别人闻名产品特有的产品称号、包装、装潢做相同或许近似运用,形成别人的闻名产品相混杂,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闻名产品的行为。(二)仿冒行为的特征上述规则标明,仿冒行为具有以下特征:榜首,仿冒行为是对闻名产品的仿冒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赛法》和《关于制止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赛行为的若干规则》的规则,仿冒行为便是一种对指明商标仿冒的违法行为,其仿冒目标具有特定性。第二,仿冒行为是对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仿冒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赛法》的规则,这种仿冒行为又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私行将别人闻名产品特有的产品称号、包装、装潢做相同运用,一种是做近似运用。第三,仿冒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赛行为,应受法令赏罚。《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二条规则: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赛,是指经营者违背本法规则,危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打乱社会经济次序的行为。可见仿冒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赛行为。任何违法行为,都应承当相应的法令成果,遭到相应的法令处分。仿冒行为属违背《反不正当竞赛法》的行为,也应承当法令处分的法令成果。(三)仿冒行为具有的条件1、仿冒行为人片面上有成心。即具有仿冒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的成心。2.施行了仿冒行为。只要仿冒的成心是不足以确定为仿冒行为的,还需具有仿冒行为,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其仿冒行为又有必要具有两个要素:(1)有必要是对闻名产品的仿冒行为;(2)行为仿冒的产品称号、包装、装潢有必要为闻名产品所特有的。3.形成必定的成果。即形成别人的闻名产品相混杂,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闻名产品。二、仿冒行为、冒充行为与冒牌产品行为的差异依据《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则,冒充行为是指冒充别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冒牌产品行为是指私行运用别人的企业称号或许名字或许在产品上假造或许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假造产地,对产品质量作虚伪表明,引人误解的行为。仿冒行为、冒充行为与冒牌产品行为是有差异的,详细如下:(一)侵略的客体不同。他们都是打乱社会经济次序的行为,但侵略的客体着重点又各不相同。仿冒行为侵略的是商场竞赛次序;冒充行为侵略的是商标办理次序;冒牌产品行为侵略的是商场买卖次序。(二)违法目标不同。违法目标是违法客体的物质承当者,违法客体是违法目标所表现的社会关系。仿冒行为的违法目标是闻名产品的称号”、包装”、装潢”;冒充行为的违法目标是别人的注册商标”;冒牌产品行为的违法目标是别人的产品的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等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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