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用报销时间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15:48医疗费用报销在报销时刻和供给材料方面有什么规则?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作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处理报销手续:转出医院转诊证明、盖有就诊医院印章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确诊证明门诊、出院确诊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疗费用报销时刻有哪些规则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医疗费用报销在报销时刻和供给材料方面有什么规则?
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作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提交以下材料处理报销手续:
转出医院转诊证明、盖有就诊医院印章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疾病确诊证明门诊、出院确诊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始收费收据、用人单位证明和社会保障卡等材料。
对社会保障卡有何相关规则?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丢掉社会保障卡的,应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挂失;挂失后补办期间发作医疗费用的,可凭相关证件及单据到市社会保险机构请求报销,其间归纳医疗保险参保人发作的门诊医疗费用应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方法》的规则从其个人账户中扣减。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丢掉形成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丢失的,市社会保险机构可向医疗机构或冒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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