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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费和诉讼费还谁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11:27
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端是常常发作的,发作交通事端后,假如对事端职责有争议的,就由交警对事端的职责进行确认,假如对补偿问题有争议的,能够提起诉讼处理,那么交通事端判定费和诉讼费还谁承当?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交通事端判定费和诉讼费还什么人承当
关于判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当的问题,因交通事端案子触及的法令繁复,不免导致审理成果呈现差异,在实务中一般不判定判定费与诉讼费由稳妥公司承当,也有单个事例判定由稳妥公司承当。关于判定费与诉讼费承当问题,稳妥公司一般依据《机动车交通事端强制稳妥条款》第十条规则:“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担任补偿和垫支:……(四)因交通事端发作的裁定或许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这一条往往成为在案子中稳妥公司不予承当诉讼费和判定费的抗辩依据,可是稳妥公司的抗辩能否建立有待商讨。《稳妥法》第六十六条规则:“职责稳妥的被稳妥人因给第三者形成危害的稳妥事端而被提起裁定或许诉讼的,被稳妥人付出的裁定或许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还有约好外,由稳妥人承当。”判定费作为查明现实的必要费用,归于“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方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担负,胜诉方自愿承当的在外。”《稳妥法》第六十六条尽管答应合同当事人约好诉讼费用由谁承当,并以此约好优先。尽管当事人的约好优先于法令一般性规则,可是依据合同相对性准则,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作法令约束力,只要合同当事人一方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对方提出恳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联系的第三人提出恳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职责,故该约好只能适用于稳妥合同的当事人,对受害者并无任何的约束力。《稳妥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职责稳妥的被稳妥人给第三者形成危害,被稳妥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补偿职责确认的,依据被稳妥人的恳求,稳妥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补偿稳妥金。被稳妥人怠于恳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补偿部分直接向稳妥人恳求补偿稳妥金。”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交通事端判定费和诉讼费还什么人承当”问题进行的回答,在实践中交通事端的判定费用一般由稳妥公司承当,而诉讼费用则由败诉的一方承当。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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