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与其他民事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5 18:34
榜首,婚姻家庭法范畴的法令行为具有限定性。与其他民事法令行为相比较,法令对婚姻家庭法上的行为提出了更为严厉的要求。民事法令中通行的意思自治准则,在婚姻家庭法中遭到多种约束。就行为人的主体资格而言,在其他民事法令范畴中,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的自然人即可经过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法令联系,设定权力和责任。婚姻家庭法范畴中的身份行为则否则,例如,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才具有婚姻行为才能;年满30周岁的公民才具有收养行为的才能。
第二,婚姻家庭法确认的法令联系具有相对稳定性,由于它是一种长时间的道德的结合,而不是一种时间短的根据利益的结合。
第三,婚姻家庭法所设定的权力责任具有关联性。权力和责任相一致,是我国法令的基本准则之一。可是,权力和责任又是同一法令联系内容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是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在财产法范畴,同一法令联系中的权力责任一般都具有对价联系,起本质是主体两边的利益交流,权力和责任的区别非常显着。但在婚姻家庭法范畴,某些法令联系中的权力责任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两者乃至是很难区别的。责任的实行和权力的行使具有同一性。
第二,婚姻家庭法确认的法令联系具有相对稳定性,由于它是一种长时间的道德的结合,而不是一种时间短的根据利益的结合。
第三,婚姻家庭法所设定的权力责任具有关联性。权力和责任相一致,是我国法令的基本准则之一。可是,权力和责任又是同一法令联系内容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们是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在财产法范畴,同一法令联系中的权力责任一般都具有对价联系,起本质是主体两边的利益交流,权力和责任的区别非常显着。但在婚姻家庭法范畴,某些法令联系中的权力责任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两者乃至是很难区别的。责任的实行和权力的行使具有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