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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15:19
近来房价上涨显着,每个月房价涨幅都很大,有的房子出卖人今日卖房房价200万,过了几周一看房子涨了几十万,就不乐意出售了,这样就有违背房子签约意向书的危险。依据自己经历二手房生意首要存在以下危险:一、一房多卖的危险。有的房子出售人看到房价涨的这么高,就想毁约。可是这种状况下,也不是能够随意毁约的。这其间又有以下景象:
1、合同签约意向书仅仅约好定金。这种状况下毁约要按定金规律处理,即收受定金一房毁约要承当双倍返还定金职责。2、合同签约意向书由于具有商品房生意的首要条款,而合同两边又按合同规定支付了房款,那么这种景象下,违约方的违约成本是很高的,或许要承当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损失,并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二、卖方按揭款“按合同规定”很长时刻都没有办下来的危险。现在房价涨的很快,有的合同中仅仅约好处理按揭借款,可是没有约好办下来的详细期限,也没有约好能够找多少家处理组织,这关于房子出售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由于买房确实是在处理借款,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处理借款进程很绵长。合同中又没有约好借款的处理期限,卖房人又不敢容易违约,由于究竟现已收受了买房的购房款。所以,在卖房子或许买房子的进程中最好有律师等专业人士伴随,防备其间或许存在的法令危险。三、留意合同诈骗的危险。有的房子出售人自己不呈现,仅仅找代理人来和买房签定生意合同。这种状况千万要留意其间存在的法令危险,便是合同诈骗。他们或许在收遭到给付的定金或许首付款后就溜之大吉。正确的做法是,要看到自己,而且要看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房本的原件。假如依然可疑,就先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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