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用私人财产来偿还债务是否合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6 21:25
有限公司股东是否使用私产归还债款
作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只需以出资额为限承当有限职责。假如股东尽到出资的职责,而且没有乱用股东权力的违法行为,公司的债款应以公司产业归还,不需要以股东家庭产业归还。可是假如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就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乱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许其他股东形成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作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只需以出资额为限承当有限职责。假如股东尽到出资的职责,而且没有乱用股东权力的违法行为,公司的债款应以公司产业归还,不需要以股东家庭产业归还。可是假如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就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公司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力,不得乱用股东权力危害公司或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危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乱用股东权力给公司或许其他股东形成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