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需要多少年的工龄才能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07:25仪表厂老工人吴先生在厂里边作业了32年,因为厂里全面实施劳作合同制,根据吴先生丰厚的作业经验和情绪厂里仍决议与吴先生签定期限为两年合同,关于年过五旬工龄为32年的老员工,工厂和他签这份有固定期限,是否合理?吴先生能够要求厂里与他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事例:吴先生是某市仪器仪表厂的老工人,至今已有32年的工龄。从进入该厂作业以来,曾多次被评为“年度先进生产者”现在我年过五旬,尽管比年轻人反响慢一些,但吴先生也从未耽搁过厂里的事,也没出过大问题,作业仍是一丝不苟。2007年4月,厂里全面实施劳作合同制,根据吴先生丰厚的作业经验和以厂为家的作业情绪,厂里仍决议与吴先生签定合同,但只与吴先生签定期限为两年的劳作合同,厂里说这是全厂共同要求。吴先生对此有些不满,吴先生以为他为工厂奉献了一辈子,到头来反让他感觉没了保证。假设两年合同期限一到,要续签还好,要不续签我这么一把年岁该何去何从。这种状况吴先生是否能够恳求劳作诉讼,要求厂里为自己签定一份固定的劳作合同?
请问:吴先生能够要求厂里与他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攻略:《劳作法》第20条:“劳作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结必定的作业为期限。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赞同接连劳作合同的,假如劳作者提出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
劳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20条:“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不约好截止日期的劳作合同。依照相等自愿、协商共同的准则,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只需到达共同,不管初度作业,仍是固定工转制的,都能够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不得将法定免除条件约好为停止条件,以躲避免除劳作合同时用人单位承当付出劳作者经济补偿的叉务。”
《劳作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曰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自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二倍的薪酬。”
《劳作合同法》第82条:“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共同,能够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有下列景象之一,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缔结劳作合同的,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一)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企业改制从头缔结劳作合同时,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剖析:吴先生,您本年已有32年工龄,算起来应该挨近退休年龄了,现在厂里进行这种变革,难免会让您为今后无法续签合同而忧虑。那么该市仪器仪表厂与你们签定固定期限合同终究对不对,你们可否要求与厂里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呢?咱们从以下方面答复您的问题:
一,您能够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我国《劳作法》第20条规则:“劳作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结必定的作业为期限。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赞同续延劳作合同的,假如劳作者提出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您已有32年工龄,远远超越了在同一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以上的法定条件,而且厂方也赞同和您续延劳作合同,这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恳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所以厂方应当与您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依照《劳作合同法》笫82条第2款的规则,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不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自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之日起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两倍的薪酬。
二,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对您的优点。我国《劳作法》作出上述规则的意图便是要处理在用人单位作业多年的劳作者的作业安稳问题,以保证用人单位老员工的作业安稳和养老。一方面,签定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后,除因法定停止、免除劳作合同的原因外,一旦用人单位提早免除就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而关于您这样的晚年劳作者来说,一份安稳的劳作联系更有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实践中,企业因破产、经济困难等原因需求裁减人员时,一般会选择一些晚年劳作者,但假如您是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就要对您优先留用。因而,关于你们这些晚年劳作者来说,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比较重要,您应当坚持签定劳作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