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21:15处理亲属联系公证的程序包含请求与受理、检查、出证和送达,核实所供给的证件的实在性,避免运用虚伪的亲属联系到达出境的意图,关于处理亲属联系公证的程序的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亲属联系是依据婚姻、血缘或许法令拟制而构成的社会联系。亲属联系公证是指公证组织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因婚姻、血缘和收养而发生的彼此间具有法令上权力和责任的亲属联系实在合法的活动。
处理亲属联系公证的程序和出证条件:
(一)请求与受理
处理亲属联系公证,公民应当到其住所地的公证处申办。涉外、涉港澳台亲属联系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有涉外公证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请求,并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资料和证明:
1、自己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2、所在单位依据档案出具的有关当事人亲属联系证明;
3、被证明的域外亲属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有关交游信件等;
4、被证明的国内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书等;
5、通过中间人证明的亲属联系,应提交中间人身份证明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联系证明;
6、公证处以为应当供给的其他证明资料。
对契合《公证程序规矩》第十七条受理条件的请求,公证处应于受理并书面告诉当事人,不契合受理条件的请求,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议,告诉当事人并奉告对不受理不服的申述程序。
公证员应仔细招待请求人,依照《公证程序规矩》第二十四条的规矩制造说话笔录。
(二)检查、出证
除依照《公证程序规矩》第二十三条规矩的内容进行检查外,还应要点检查以下内容:
1、办证意图;
2、核实所供给的证件的实在性,避免运用虚伪的亲属联系到达出境的意图;
3、请求人、联系人的名字(包含译名)、出生日期有必要准确无误,相互间称谓联系应按我国法令规矩和习惯上的一致称谓;
4、处理亲属联系公证书,要考虑运用国的特别规矩和要求,应依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要求出具公证书。
经检查,契合《公证程序规矩》第三十三条规矩的,公证处应依法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