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放宽租房提取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18:414月10日,南京公积金处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房租条件的告诉》,要求员工接连足额缴存3月,可提取公积金付出房租。细则如下:
一、提取条件
员工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满3个月,自己及爱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宅且租借住宅的,可提取夫妻两边住宅公积金,用于付出当年房子租借费用。
二、提取额度
(一)租住公共租借住宅的,按当年实践发作的房租核算;
(二)租住产品住宅的,未婚员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越900元核算,已婚员工夫妻两边算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越1800元核算。
三、提取凭据
(一)员工租住公共租借住宅的,供给房子租借合同和公共租借住宅处理单位出具的租金交纳证明;
(二)员工租住产品住宅的,供给自己及爱人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供给)、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宅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四、处理时刻
租房提取住宅公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会集处理。6月份,可提取住宅公积金用于付出上半年房子租借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宅公积金用于付出下半年或全年房子租借费用。
五、处理流程
员工供给租房相关材料,填写《南京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宅公积金服务网点处理。
1、住宅公积金账户在中心会集处理的员工,契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处理中心处理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2、住宅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员工,契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3、住宅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员工,契合住宅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