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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相关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03:45
网络著作也是遭到著作权法的维护的,那网络著作权的司法维护相关规则是怎么样的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读!
网络著作权的司法维护相关规则
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施行了《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胶葛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这一司法解说不同程度地规范和促进了我国网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的法制环境的构成。
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据著作权法的修正和审判实践作出了《关于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胶葛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决议》,并从头发布了修正后的司法解说,使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司法维护机制日臻完善。修正后的司法解说共九条,其本质性规则包含:
一、诉讼统辖
结合计算机网络的特色,司法解说的榜首条对网络著作权侵权胶葛案子的统辖作出了规则。网络著作权侵权胶葛案子由侵权行为地或许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侵权行为地包含施行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地点地。对难以确认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地点地能够视为侵权行为地。
为什么将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的地点地解说为侵权行为地并作为统辖的规范?实践上那些涉嫌侵权的行为都是通过这些设备进行的,行为人的方位变化性较大,但他们运用设备的方位相对固定。因而,针对此类案子的特色挑选这样的统辖连接点,便利受害者挑选法院申述,也便利法院行使统辖权和审判。对设备的方位不能确认的状况下,原告也能够在自己发现侵权内容的设备地点地的法院申述。这样既防止了彻底损坏民事诉讼法规则的原告就被告住所地诉讼的根本统辖准则,一起又辅之于难以确认的以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地点地视为侵权行为地,使原告的诉讼权力得到全面维护。
二、著作的传达权归于作者
著作的表现方法包含对著作的数字化代码方法,著作的数字化又推进着著作的计算机网络传达方法的开展。针对网络信息技能对著作著作权这一最杰出的应战,司法解说规则数字化的著作依旧遭到著作权法的维护,其著作权依然归于原著作的著作权人,未经答应、不付出费用的上载、传达、仿制等都归于侵权行为。遭到危害的权力人能够向享有统辖权的法院提申述讼,也能够按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则在诉前恳求法院作出中止侵权和工业保全、依据保全的裁决,也能够在提申述讼时恳求法院先行裁决中止危害、扫除阻碍、消除影响等各项暂时方法。
三、对束缚的部分著作答应转载、摘编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则:“著作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它报刊能够转载或许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则向著作权人付出酬劳。”著作权法的这项规则能否适用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
最高法院选用了将著作权法前项规则适用于网络著作传达的态度,该司法解说第三条规则,现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许网络上传达的著作,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许上载该著作的网络服务供给者受著作权人的托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则付出酬劳、注明出处的,不作为侵权行为。但网站转载、摘编著作超越有关报刊转载著作规模的,应当确认为侵权。
该项司法解说澄清了三个问题:一是网络上答应转载、摘编著作的规模不得超越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则的著作规模,首要是矮小的文字著作,录音和录像制品、拍摄著作、电影著作、计算机软件等都被扫除在外;二是著作的转载等运用者应当付出酬劳;三是著作再运用时要注明出处。这样,我国在有新的相关立法前,网络著作转载的规则,能够适用于从网络到纸介、纸介到网络、网络到网络,以及纸介到纸介的著作转载行为。可是无论是网络上仍是报刊杂志上的著作,只需权力人在自己著作登载时简略注明“不得转载”字样,司法解说关于转载的规则将不再适用。这就是说,注明不得转载的著作的转载和摘编,依旧需求通过权力人的答应才行。
四、网络服务供给者著作权法令职责的承当
依据供给网络服务内容的不同,网络服务供给者可分为供给连线服务的网络服务供给者和供给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供给者:前者指仅供给连线、接入等物理基础设施服务的网络服务供给者;后者指供给很多各类著作、新闻等信息内容的网络服务,包含BBS(电子布告板)、Newsgroup(邮件新闻组)、聊天室等有关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供给者等等。
因为上述两类网络服务供给者对网络信息进行修正操控的才能有所不同,其所应当承当的法令职责也应不尽相同。司法解说设置网络服务供给者的著作权法令职责,要到达两个意图:一是要依法阻止和制裁网络侵略著作权的行为;二是要给网络服务供给者供给一个法令职责的“安全港湾”。司法解说的规则尽量清晰网络服务供给者对著作权侵权的差错职责,不使其容易承当过重的职责,以维护和促进新式网络工业的健康开展;一起也对其行为作出束缚,清晰在何种状况下网络服务供给者应当承当侵权职责,以促进网络服务供给者进行自我束缚和自我维护,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榜首,供给连线服务的网络服务供给者,因其对网络信息不具有修正操控才能,对网络信息的合法性没有监控职责,因而对别人在网络上施行的侵权行为没有片面差错,依据民法通则榜首百零六条的规则,不用承当法令职责,侵权的法令职责应由行为人自己承当。
第二,网络服务供给者,假如通过网络参加施行侵略著作权的行为,或通过网络唆使、帮忙别人施行侵略著作权行为,依据民法通则榜首百三十条的规则,归于一起侵权,应当与直接施行侵权行为的人承当连带职责。
第三,供给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供给者,因为对网络信息具有必定的修正操控才能,因而在明知侵权发作或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依据的正告后,负有采纳移除侵权内容等方法中止侵权内容持续传达的职责。网络服务供给者违背上述职责的,片面上具有差错,客观上施行了不作为的侵权行为,依据民法通则榜首百三十条的规则,与行为人构成一起侵权,应当承当连带职责。
第四,供给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供给者,在著作权人要求其供给侵权人网络注册资料的状况下,负有供给该注册资料的帮忙职责。网络服务供给者无正当理由回绝供给的,违背了上述职责,片面上负有差错,客观上施行了不作为的侵权行为,依据民法通则榜首百零六条的规则,应当承当相应的侵权职责。
第五,著作权人向网络服务供给者提出正告或索要注册资料恳求有必要具有必定的方法要件,有必要依据状况供给三类资料:一是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包含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用身份证件;二是著作权权属证明,包含有关著作权挂号证书、合法出版物、创造手稿等依据资料;三是侵权状况证明,包含被控侵权信息的内容、地点网络传达方位等。
只需契合上述方法要件,就应当视为著作权人已提出确有依据的正告或索要恳求,网络服务供给者应当采纳相应的方法;反之,假如不契合上述方法要件,并且著作权人没有阐明正当理由的,则视为未提出正告或索要恳求,网络服务供给者能够置之脑后。这样规则,一方面能够便利网络服务供给者及时作出所载内容是否侵权的判别,另一方面也能够防止网络服务供给者堕入过多的侵权胶葛中。
网络服务供给者在著作权人提出上述资料后仍不采纳方法的,著作权人在提申述讼时能够恳求法院先行裁决中止危害、扫除阻碍、消除影响,法院将从实在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动身,对恳求人的恳求予以答应。
第六,网络服务供给者应著作权人的要求采纳移除等方法阻止侵权行为,是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合法行为,不该为此向被控侵权人承当违约等法令职责。假如著作权人指控的侵权不成立,而网络服务供给者采纳方法给被控侵权人形成丢失的,网络服务供给者不用为此项被控侵权人承当补偿职责,该职责应由提出不妥正告的著作权人承当。网络服务供给者应当康复本来被过错移除的著作内容。
五、对损坏、避开维护著作权技能方法行为法令职责的追查
最高法院对该司法解说的修正中专一添加的一条是第七条,该条规则:“网络服务供给者明知专门用于成心避开或许损坏别人著作权技能维护方法的方法、设备或许资料,而上载、传达、供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当事人的诉讼恳求和具体案情,按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则,追查网络服务供给者的民事侵权职责。”这是针对计算机网络上日益猖狂的成心损坏、避开著作权人为维护其著作著作权的技能方法的行为加强制裁的一项规则。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尽管添加了维护“技能方法”的规则,但在实践中怎么适用,特别是关于网络上发作的对成心避开或许损坏技能方法的方法、设备或许资料,进行上载、传达、供给的行为怎么处理,网络服务供给者的职责怎么,成为实践中亟待处理的法令问题,所以运用这次司法解说修正的时机添加此项内容。
依据世界立法实践来看,技能方法能够分为两类:一类是操控拜访的技能方法;另一类是操控著作运用的技能方法。危害著作权人所采纳的技能方法也首要有两类:一类是逃避拜访操控技能方法;一类是逃避著作运用操控技能方法。
这些逃避行为一般表现为“未经版权人答应,对加密的著作进行解密,或对技能方法进行逃避、绕过、移动、封闭或阻碍。”在侵权的构成要件上,此种行为学理上被称为“隶属的侵权行为”。此种隶属侵权行为法令职责的追查,要考虑行为人的片面方面,即其规划或出产的“首要意图”是否为逃避受版权维护的技能方法。此外,具有“商业意图”的具有该类设备,以及此类设备的进口、发行、出售、租借或广告行为,都或许被以为具有合格的构成侵权的片面要件。当然,好像一切权力相同,对此种技能方法的维护也存在权力的束缚和破例。
现在权力人选用的技能维护方法首要包含反仿制设备、操控进入受维护著作的技能维护方法、追寻体系、规范体系、电子版权办理体系以及电子水印、数字签名等。
权力人所采纳的技能方法,要遭到著作权法的维护其自身有必要契合我国的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有必要具有合法性。其合法性有以下意义:(1)其维护的是受著作权法维护的特定著作,其束缚的是未经有关作者授权或许未经法令答应的行为。不是自己的著作,或许公有范畴的著作,所采纳的技能方法不具有合法性。(2)权力人所采纳的技能维护方法只能是防御性的,不能是进犯性的。不论被进犯的对象是知情或不知情,是合法或具有不合法意图的软件仿制者,所采纳的技能方法不得危害公共的利益,如植入病毒等。(3)所采纳的技能方法对侵权盗版活动的阻碍,不能超出阻止侵权行为一切必要的极限。(4)技能维护方法只能被用来维护法令赋予的权力,不能用来束缚大众对该著作的合理运用,损坏对权力维护与大众利益之间的平衡。(5)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例如法令法规有关危害顾客知悉权、挑选权、安全和公平交易等利益的,危害个人隐私权,如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等,阻碍公共利益的,如对政府的法令等公务活动,以及非盈利公益工作的图书馆、档案馆和教育机关等的豁免等,但凡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应当从其规则。与其抵触的所采纳的技能方法,不受法令维护。
对著作权人采纳的维护其著作权或许邻接权的技能方法的维护,并不是肯定的。一些发达国家一般都对技能方法的维护作了破例的规则,如美国的“千年数字化版权法””。世界上一般以为对技能方法法令维护的破例和豁免首要包含:反向工程;法令和情报活动;加密研讨;安全测验;维护个人身份信息;对非营利性图书馆、档案馆和教育安排的豁免;对播送安排的豁免等。
适用司法解说的该条规则,要树立在对著作权法规则的避开和损坏技能方法行为精确确认的基础上。要清晰该项规则的本质,是针对网络服务中对避开、损坏技能方法行为的帮忙等一起侵权行为的,不触及网络环境以外的景象。那些专门上载、传达和供给损坏、避开别人权力维护技能方法的人,自己不出头、不施行避开、损坏行为,逃避法令的追查,而在他们的网络服务中大肆供给专门用于侵权行为的方法、设备和资料,诱惑唆使更多的人来违法,自己取得利益。网络上的此种行为现已很杰出,构成了对我国软件著作权维护的要挟。
适用司法解说此条规则应当留意以下问题:榜首,行为人所上载、传达、供给的方法、设备或许资料是专门用于避开或许损坏著作著作权维护技能方法的;第二,所指的避开或许损坏维护著作权技能方法的行为,是指构成违背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六项规则的行为;第三,网络服务供给者明知“榜首” 中所述的景象;第四,此种法令职责的追查,应当依据当事人的诉讼恳求,人民法院不依职权进行,当事人的规模应当包含该著作的著作权人及好坏关系人;第五,应当依据案子的具体状况包含行为人行为的情节等追查其相应的民事职责,民事职责方法为中止侵权行为等。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对侵略网络传达权行为民事补偿等职责的追查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则,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胶葛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也作了进一步的司法解说,所以本司法解说将本来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则予以删去。同其他常识产权侵权胶葛相同,网络著作权侵权案子补偿数额的确认,相同也答应权力人作出挑选,一般权力人能够挑选三种方法:一是权力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实践丢失,包含直接经济丢失和预期应得利益的丢失;二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三是法定补偿,在前述方法欠好确认的状况下,由法官依据案情确认补偿额,最高补偿额上限可达人民币50万元。
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则,信息网络传达权的维护方法由国务院另行拟定。但维护方法的起草和出台还需求时刻,为了确保人民法院审理网络著作权胶葛适用法令的连续性,在有关行政法规出台之前,该司法解说通过修正后仍应严厉持续适用。一起要不断总结审判实践经验,为立法提出主张,不但要更完善地处理前述问题,一起还应当处理数字化图书馆、远程教育尤其是我国西部特困人群的网络阅读和教育等特别问题,使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维护机制愈加合理、有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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