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0 13:34为便利员工运用住宅公积金,青海省级住宅公积金调整住宅公积金提取方针,简化住宅公积金提取资料。
1、员工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撤销单位审阅盖章环节,不再填写《青海省员工住宅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托付别人提取住宅公积金的,不再供给《托付书》。
2、员工提取自己公积金付出自住租借住宅租金的,不再供给《房子租借合同》。
3、员工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异地商品房)、保证房、拆迁安顿房、经济适用房等住宅的,不再供给首付款收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
4、员工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不再供给《房子所有权证》。
5、员工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归还个人商业住宅告贷和住宅公积金告贷的,不再供给还款明细清单。
6、员工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归还省级住宅公积金告贷的,不需供给与银行签定的《告贷合同》原件和记载告贷人名字、告贷金额、告贷用处、告贷期限和告贷银行盖章及告贷人签字等相关信息页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