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司法救助,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12:47张律师回答: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施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当事人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司法救助:
(一)追索日子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孤寡老人、孤儿和乡村“五保户”;
(三)没有固定日子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峻疾病的人;
(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顿目标;
(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许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恳求补偿的;
(七)因拔刀相助或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遭到危害,自己或许近亲属恳求补偿或经济补偿的;
(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到损害而恳求补偿的;
(九)正在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乡村特困户救助或许收取赋闲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形成日子困难,正在承受社会救助,或许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十一)申述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人履行义务的;
(十二)正在承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十三)当事人为社会福利组织、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组织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
(十四)其他景象的确需求司法救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