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16:15
男女成婚了收取了成婚证,但这不代表其婚姻关系就必定收效了,有些婚姻是归于无效婚姻,它是不遭到法令的供认,等于两边并没有婚姻关系。那么,关于无效婚姻我国法令规则的景象有哪些呢?下面。听讼网小编给你供给一些定见。
网友发问:
我妹妹18岁就嫁人了,嫁过去后他老公对她欠好,还经常打她,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的婚姻是否为无效婚姻?我国法令规则的无效婚姻有哪些?
律师回答:
无效婚姻的概念是我国2003年新《婚姻法》中才呈现的,关于哪些景象才归于无效婚姻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即有爱人者又与别人成婚的或构成现实婚姻的;
二、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四、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婚后没有治好的。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无效婚姻在法令中规则景象的常识收拾,倘若您存在以上的状况,那么就应该认真地看一下上面的介绍,究竟上面提及的问题或许就能回答您的疑问,了解多一点仍是很有协助的。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欢迎来听讼网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