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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农宅能否得到征地拆迁补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17:06
读者:我在老家的房子现已崩塌多年,我现在退休了,想在老家房子的原地盖一栋房子寓居。但是村干部不同意。请问我现在还能享有本来老房子宅基地的运用权吗?
宅基地房子崩塌后还能享有宅基地运用权吗
回复:依据国土资源部《确认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的若干规则》第29条规则,因原房子撤除、改建或天然崩塌等原因,现已改变了实践土地运用者的,经依法审阅同意,可将国有土地运用权确认给实践土地运用者;空位及房子崩塌或撤除后两年以上仍未康复运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
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则,乡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在崩塌后,房子就已损失其应有之特点,依据宅基地的无偿运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准则,房子崩塌后现已超越两年,未康复运用,不再享有宅基地运用权了。
崩塌农宅能否得到征地拆迁补偿?
问:我1980年退伍后回家务农,1986年外出打工,现仍为乡村户口。我有一老宅在村里,1989年因火灾被毁,只剩下断墙。现在,我已在外地购买商品房,村里也未回收我的宅基地,仅仅一向没有修理重建。现在拆迁征地触及到我的老宅,请问我能否享有拆迁补偿和征地补偿?
答:你现在外地购买了商品房,但你户口没有迁移到城市,你的身份仍然是乡村乡民。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则,从权力被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维护。这一乡村的宅基地上附着物只剩残墙断壁,超越二十年没有运用,你的附着物是不受法律维护的。村委会至今没有回收宅基地运用权,你仍然是宅基地的运用权人。现在拆迁征地,你能够与其他乡民相同享用相关的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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