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9 18:21一、企业所得税应交税额的核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应交税额的核算公式为:
应交税额=应交税所得额×税率
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依照税法规则,交税人应交税额,按应交税所得额核算,税率为33%。
依照规则,交税人年应交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可减按18%税率交税;年应交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可减按27%税率交税;年应交税所得额超越10万元的一概按33%税率交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根据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根据是企业的应交税所得额。
企业的应交税所得额为交税人每一交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其间所称的“交税年度”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交税年度的中心开业,或许因为兼并、封闭等原因,使该交税年度的实践运营期缺乏12个月,应当以其实践运营期为一个交税年度。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交税年度。
交税入应交税所得额的确认,其核算公式为:
应交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详细可依照下列公式核算:
应交税所得额=赢利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赢利总额的核算公式,不同职业的企业有所不同,详细可依照各职业会计制度规则进行核算。如工业企业:
赢利总额=运营赢利 出资收益 运营外收入-运营外开销
运营赢利=产品出售赢利 其他事务赢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出售赢利=产品出售收入-产品出售本钱-产品出售费用-产品出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事务赢利=其他事务收入-其他事务开销
又如产品流通企业:
赢利总额=运营赢利 出资收益 运营外收入-运营外开销
运营赢利=主运营务赢利 其他事务赢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丢失
其他事务赢利=其他事务收入-其他事务开销
主运营务赢利=产品出售赢利 代购代销收入
产品出售赢利=产品出售收入-出售扣头与折让-产品出售本钱-运营费用-产品出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职业赢利总额的核算,拜见各职业会计制度。
交税人应交税所得额的核算,以权责发作制为准则。
交税人不得漏计或重复核算任何影响应交税所得额的项目。
四、交税人的收入总额的确认
交税人的收入总额包含:
1.出产、运营收入;
2.产业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借收入;
5.特许权运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
这儿所说的出产、运营收入,是指交税人从事主运营务活动而获得的收入。包含产品(产品)出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事务收入。
这儿所说的产业转让收入,是指交税人有偿转让其各类产业所获得的收入,包含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产业而获得的收入。
这儿所说的利息收入,是指交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而交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这儿所说的租借收入,是指交税人租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产业而获得的租金收入。
这儿所说的特许权运用费收入,是指交税人供给或许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能、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运用权而获得的收入。
这儿所说的股息收入,是指交税人对外出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盈利收入。
这儿所说的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之外的全部收入,包含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的确无法付出的敷衍金钱,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附加费返还款,包装物押金收入,承受的捐献收入等。
企业的收入总额,详细体现在企业的各种收入账户中。如工业企业的产品出售收入、其他事务收入、运营外收入、出资收益等;产品流通企业的产品出售收入、代购代销收入、其他事务收入、运营外收入、出资收益等。企业应根据有关收入账户确认其收入总额。
交税人下列运运营务的收入能够分期确认,并据以核算应交税所得额:
(一)以分期收款方法出售产品的,能够按合同约好的购买人敷衍价款的日期确认出售收入的完结;
(二)修建、装置、安装工程和供给劳务,持续时间超越一年的,能够按竣工进展或完结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完结;
(三)为其他企业加工、制作大型机械设备、船只等,持续时间超越一年的,能够按竣工进展或许完结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完结。
交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运用本企业的产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交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安装事务节约的资料,如按合同规则留归企业所有的,也应作为收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