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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8 17:25
在施工前施工方和职责方应签定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则了施工中应留意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对违背约好额处分等等。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施工合同实行进程中应留意的问题的相关材料。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合同实行进程中应留意的问题
恰谈改变应重视价款请求权
《施工合同》演示文本通用条款第31条“承认改变价款”内对承揽人提出改变价款陈述和发包人工程师承认改变价款陈述做出了清晰的时限规则(均为14天),其间的第31.2条内并规则了若承揽人在两边承认改变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改变工程价款陈述,则视为该项改变不触及合同价款的改变。
故施工企业处理恰谈改变时应充沛重视所述的14天时限约束,并遵从此等程序性约好而树立动态的、体系的恰谈改变内部办理台帐,在接到恰谈后于台帐中载明恰谈发作的时刻,妥善保管原件,当令将复印件提交给相关的预算人员核算详细费用,并在14天内报出《恰谈改变费用报审表》,及一起请监理工程师或许甲方代表在《工程改变恰谈编报登记表》上实行文件接纳的签署手续,包含在签收表上填妥改变单编号、改变内容、改变日期、调整价款、编报日期、签收时刻、签收人等内容,签收表的每一条内容都应按时刻次序而与《恰谈记载》一一对应。
不然,逾期不提交取得承认的《恰谈改变费用报审表》,或许构成承揽人对合同赋予的价款请求权的抛弃。
重视经济索赔的办理
当呈现如甲供材料推迟供货、指定分包合同延误、严重设计改变等状况和付款推迟等发包人违约状况时,承揽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工期延伸和直接丢失补偿的索赔;在此等状况下,施工企业须留意遵从合同约好的索赔提出时限。
根据《施工合同》演示文本通用条款第36条“索赔”的约好,承揽人应在索赔事情发作后28天内向工程师宣布索赔意向告诉,并在宣布索赔意向告诉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伸工期和/或直接丢失补偿的索赔陈述及有关材料。
施工企业应留意把握发作索赔事情的原因、承认有权索赔的合同条款根据、预备索赔金额核算的相关根据和人材机费用的核算方法等,然后使索赔的提出具有法令根据和现实根据。施工企业还需重视诚信履约,为索赔的处理发明杰出的协作根底,并避免对方提出反索赔。施工企业并应正确把握索赔的标准,既不能联络至上、义气榜首,然后忽视应有的合理索赔;也不能过火锱铢必较而影响到和谐的项目协作联络。施工企业应将当时利益与长远利益、作业联络与企业诺言彼此权衡而做出所需的合理取舍,以完结预期的办理方针。
把握结算的主动权
项目实践中常常存在因为建造单位的推诿而迟迟不能顺利进行工程结算的状况,最高人民法院为此出台了《关于审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其间的第20条规则:当事人约好,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好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依照约好处理。
该司法解说确立了“过期视为认可”的准则,其立法意图即有用限制发包人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然后鼓舞合同两边对结算期限的法令结果做出清晰约好。施工企业应长于使用此条款的规则,在存案合同中写明“工程竣工检验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相关材料移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材料后 天内审阅结束,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已方提交的结算已取得甲方的认可”,或许在合同结算条款中约好实行《建造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则。
做好工程材料的办理
施工进程会构成各种类型的很多工程材料,其间对诉讼作业具有较高价值的材料主要有:招投标文件、合同、恰谈记载、认(限)价单、会议纪要、作业联络单、竣工检验单、图纸等。
施工企业应在合同实行中做好此等材料原件的搜集和保管。法令规则: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独自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根据;在只需复印件而没有原件、对方当事人又对该根据予以否定的状况下,复印件不能独自作为确定现实的根据,需求其他相关根据进行根据补强。
施工企业还应标准相关文件的签字、签收手续,恰谈记载、索赔陈述、结算书应有接纳单位授权签收人的签收记载,会议纪要应有与会人员的亲笔签名,打印的姓名不具法令效力。在对方回绝签收状况下,可采用特快专递或许公证送达的方法完结相关的根据保全。
进步构成根据的才能
施工企业在重视工程材料堆集的一起,还应留意每份根据是否具有证明力以及所具有证明力的巨细。例如关于相同一份工期延期协议,有的协议为“××工程竣工时刻×年×月×日”,下附甲方盖章;而另一份协议则为“××工程两边洽谈赞同工期延期至×年×月×日竣工”或“应甲方要求,竣工日期延至×年×月×日”。榜首份协议明显仅能证明工程的实践竣工时刻,发包人仍有权追查承揽人的工期延误补偿职责;而第二份协议则说明晰承揽人不承当相关的工期延伸职责,只需承揽人在顺拖延的竣工日期前竣工,即不承当相关的工期延误补偿职责。
综上所述,在施工合同实行进程中应该留意,假如施工竣工完结后,开发作迟迟不肯结算工程的状况下,能够使用合同中的约好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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