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自由职业者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11:30依据镇江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则,镇江市自由职业者可缴存运用住宅公积金。详细操作方法如下:一、缴存规模凡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自愿缴存人),男性未满60周岁、女人未满55...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镇江市自由职业者怎么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缴存规模
凡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自愿缴存人),男性未满60周岁、女人未满55周岁的,均能够个人名义自愿请求缴存住宅公积金。
二、处理流程
1.请求开户。带着自己身份证、建设银行借记卡到建设银行住宅公积金承办网点处理,开户时应签定《镇江市个人自愿缴存住宅公积金协议》。
2.缴存份额和缴存基数。自愿缴存人的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一致为20%;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越本市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倍,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薪酬标准;自愿缴存人住宅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自愿缴存人的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
3.签定托付代扣协议。自愿缴存人开户当月起缴存住宅公积金,建立个人账户后,应与公积金中心、建设银行签定托付扣款协议,按约好日期由建设银行从其借记卡中按月代扣代缴住宅公积金;当月未能代扣代缴的,次月累计代扣代缴。
三、相关要求
1.自愿缴存人应在其建设银行借记卡中保存必定余额保证按月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
2.凡缴存基数低于当年度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自愿缴存人应自动申报调整缴存基数,不然公积金中心将按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并按月代扣。
3.自愿缴存人处理公积金借款时,为保证按月汇缴住宅公积金及准时归还借款,公积金月缴存额应高于借款月还款额。
4.自愿缴存人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后,未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即将求其提早归还住宅公积金借款剩下本息并对其剩下借款本金加收罚息、直至依法处置借款抵(质)押物。
5.自愿缴存人处理汇(补)缴、提取、借款等其他住宅公积金事务事项按我市相关政策规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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