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打民事官司有什么要求,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08:08
一、打民事官司有什么要求?
打民事官司一般要一起契合四个条件:
●是您自己的权力遭到损害,或许与别人发作争议;
●能确认告谁;
●要阐明三件工作:
√想要处理什么问题(诉讼请求)、
√根据的现实是什么、
√相应的理由是什么;
●打的是民事官司,受理诉讼的法院有权处理。
小事例1:沈某与妻子离婚时,法院判定儿子随沈某共同生活,妻子按月担负儿子抚养费200元。因为物价上涨等要素,沈某到法院申述要求前妻添加抚养费。立案法官通知他,抚养费只能以儿子的名义申述,他能够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
小事例2:王某经常被乡民玩弄嘲笑,所以他告到法院要求别人赔礼道歉。立案法官问他详细告谁,王某说便是村里那些嘲笑过他的人。因为他没有说清楚详细要告谁,法院无法给他立案。
法条提示:《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二、打民事官司,要供给哪些资料?
●经您自己(单位)签名或许盖章的民事申述状。递送份数:法院一份,一起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交几份(下同);
●您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假如您是个体工商户或许代表单位申述的,还应携带好营业执照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被告身份证明资料
●必要的依据资料。
特别提示:身份证丢失的,可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