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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例自诉转公诉家暴案开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4 04:48

打老婆是家庭小事吗?近来,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就对这么一同“小事”动了真格,启用了公诉程序。
板凳拳脚相向,妻子被打成轻伤
25岁的张婷(化名),是湘潭市雨湖区一家小服装店的老板,和老公王鹏(化名)成婚三年来,王鹏沉迷电游赌博,屡次劝说无效,输了40多万元仍不知悔改,还屡次殴伤张婷。张婷遂决意和王鹏离婚。
2009年8月12日上午8时30分许,张婷给住在雨湖区韶山西路华泰商务酒店512房间的老公送衣服,并洽谈处理离婚事宜。之后,两人来到湘潭市民政局,因当日不处理离婚手续,两人又回来酒店512房间,两边发生争执。王鹏在客厅对妻子拳打脚踢,还用板凳砸伤妻子,将张婷打得满脸是血,痛晕过去。醒来后,张婷向雨湖区云塘派出所报警。
8月17日,张婷经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鉴定为:脑震荡;左眼睑皮肤软组织伤害;鼻骨破坏性骨折;多处软组织伤害。张婷所受损害评定为轻伤。
派出所为受害妇女维权,自诉案转为公诉案
张婷报案后,引起接警单位湘潭市雨湖区云塘派出所的高度注重。云塘派出所所长查玉彬表明要坚决保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副所长周小舟主办了此案,于8月18日立案侦查。
依照以往办案一般做法,像这种家庭暴力致轻伤的事例归于自诉案子,能够不予公诉,而采纳调停的方法结案。但调停有必要具有“受害当事人充沛体谅”这一条件。但是,案发14天后,犯罪嫌疑人王鹏并未自首,也未活跃补偿以获得受害人张婷的体谅。更为严重的是,据公安查询,王鹏三年来对张婷的“暴力循环”现已构成。终究,办案单位决议将此案列为公诉案子。
2009年8月26日,犯罪嫌疑人王鹏因涉嫌成心伤害罪被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下达刑事拘留告诉,并签发网上通缉。2010年3月12日,王鹏被抓获归案。3月19日,经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同意,王鹏被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执行逮捕。4月2日,雨湖公安局递交了起诉意见书,正式将此案移交公诉机关审查起诉。
现在,检察机关已将此案起诉至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不日将开庭。张婷案成为湖南家庭暴力自诉转公诉第一案。
受害妇女取证困难,应由执法机关调取依据
查玉彬对记者坦言:“假设我没有参加过反家暴专项训练和反家暴研讨会,很可能对张婷受害案的注重程度就不相同,更不会想到要走公诉程序。”
2009年5月,反家暴常识被归入湖南省一切派出所所长训练课程,这一由湖南省公安厅和湖南省妇联联合立异的行动,至今已让1500多名派出所所长受训。查玉彬便是第一批轮训的派出所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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