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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口退税罪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09:18
出口货品退税,简称出口退税,指对出口产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悉数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办法。假如交税人骗得出口退税,构成诈骗,就需要负法律责任了。那么关于骗得出口退税罪的确定是怎么的呢?小编现在就从各方面为咱们解说一下。
骗得出口退税罪
是指交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许其他诈骗手法,骗得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违法构成:
本罪损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准则和公共产业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假报出口或许其他诈骗手法,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了鼓舞国内企业出口创汇,增强国内企业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当企业将现已征收了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特别消费税的产品出口到世界市场时,国家把已征税款再退还给企业的准则。
违法主体是特别主体,即交税人,既包含天然人,也包含单位。片面方面是成心。在确定这类案子性质时要注意,交税人交交税款后,采纳假报出口或许其他诈骗办法,骗得所交纳的税款的,按照偷税罪科罪处分;骗得税款超过所交纳的税款部分,按照骗得出口退税罪科罪处分。
所谓“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拟已税货品出口现实为意图:
(1)假造或许签虚伪的买卖合同;
(2)以假造、变造或许其他不合法手法获得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品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据;
(3)虚开、假造、不合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其他能够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4)其他虚拟已税货品出口现实的行为。所谓“其他诈骗手法”是指:
(1)骗得出口货品退税资历的;
(2)将未交税或许免税货品作为已税货品出口的;
(3)虽有货品出口,但虚拟该出口货品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得未实践交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4)以其他手法骗得出口退税款的。
违法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天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刑法对本罪的规则处分。
本罪的片面方面,只能是出于成心,而且具有骗得出口退税的意图。
量刑规范:
《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则:以假报出口或许其他诈骗手法,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骗得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得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骗得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交税人交交税款后,采纳前款规则的诈骗办法,骗得所交纳的税款的,按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则科罪处分,骗得税款超过所交纳的税款部分,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界定规范:
骗得出口退税罪与偷税罪的边界
(1)在违法主体方面,偷税罪是特别主体,一般只能由交税人(包含天然人和法人)构成,而且突出表现在该交税人有必要对其所偷税款负有交税的责任。骗得出口退税罪是一般主体,可由交税人构成,也可由非交税人构成,而且突出表现在该行为人一般不是其所骗税收的交税人。
(2)在违法的片面方而,骗得出口退税罪与偷税罪同为成心违法,但两者的违法意图各不相同。偷税罪的意图,是行为人在有交税责任的情况下,不缴或少缴税款、躲避交税责任。骗得出口退税的意图,则是行为人在未实践实行交税责任的情况下,从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中获取不合法利益。
(3)在违法客观方面,偷税罪一般是交税人在产品的国内生产、出售环节,施行假造、变造、藏匿、私行毁掉帐簿、记帐凭据,在帐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拒不申报交税或许进行虚伪交税申报等手法,躲避应交纳的税款,骗得出口退税则是行为人在产品的出口环节,采纳假报出口或许其他诈骗手法,骗得国家的出口退税款。
骗得出口退税是诈骗国家的行为,那以上有关骗得出口退税罪的确定和量刑,您是否现已了解清楚呢?假如小编的解说您仍是不太理解或是有些混杂的当地,欢迎随时咨询听讼网的在线律师,咱们将一对一供给更具体地解说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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