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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期间能做法人变更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08:49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则,企业是归于法人安排,企业以股东的出资承当有限的情事债款,而法人的职权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代为实行的,法定代表人是能够改变的,那么股权质押期间能做法人改变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股权质押期间能不能做法人改变
股权质押期间与法人代表改变是没有抵触的,假如股质押的出质人是法人代表的,改变法人代表的时分,应该一起进行法人改变和出质人改变挂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则,由董事长、履行董事或许司理担任,并依法挂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改变,应当处理改变挂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挂号方法》
第八条 出质股权数额改变,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名字(称号)或许出质股权地点公司称号更改的,应当请求处理改变挂号。
第九条 请求股权出质改变挂号,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请求人签字或许盖章的《股权出质改变挂号请求书》;
(二)有关挂号事项改变的证明文件。归于出质股权数额改变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许弥补合同;归于出质人、质权人名字(称号)或许出质股权地点公司称号更改的,提交名字或许称号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许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处理的,还应当提交请求人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证明。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股权质押期间能不能做法人改变”问题进行的回答,股权质押期间与法人代表改变是没有抵触的,假如股质押的出质人是法人代表的,改变法人代表的时分,应该一起进行法人改变和出质人改变挂号。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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